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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力社保局三机制构建劳动争议“大调解”新格局

日期: 202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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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落实联系指导基层办案制度。成立劳动争议调解中心43个,实现26个乡镇(街道)全覆盖,把纠纷化解在基层,调解成功率达85%。针对建筑行业劳资纠纷凸显的现状,成立“农民工工资速裁庭”,为建筑企业与劳动者搭建了平等协商的对话平台。今年来共处理建筑企业欠薪案件36件,涉及300余人。

二是优化调解协议仲裁审查制度。大力推行调解建议书、委托调解、调解协议效力审查制,引导争议双方在企业调解中心或基层调解中心先行调解。同时,指派仲裁员下基层协助调解,促其双方达成调解意向,弱化劳资冲突。2024年以来,共发放调解建议书12份,当事人申请调解协议仲裁审查15件。    

三是创新多部门争议联动调处机制。建立起以人社部门为主导,信访、工会、司法、人民调解等多部门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的争议联动调处机制,对突发性群体事件动态管理、跟踪督导、联动处置,确保了我县近年来因仲裁不当案件零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