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巩固“工伤认定+劳动仲裁+人民调解委员会”前端调解。工伤认定程序中,整合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县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多名市级调解专家、仲裁专家以及金牌人民调解员等专业力量调处纠纷,促成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2025年实现工伤认定阶段调解后劳动者自愿撤回工伤认定申请9件。
二是强化“人社+司法”行政复议终端化解。针对当事人不服工伤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与县司法局联合研判案情、厘清争议焦点,同当事人积极沟通协调,引导双方互谅互让。今年以来,促成1起复议案件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主动撤回复议申请,实现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
三是深化“人社+法院”行政诉讼末端疏导。在行政诉讼阶段,与人民法院通力合作,引导用人单位了解工伤认定的政策法规、认可行政决定;同时安抚工伤职工,使其了解用人单位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瓶颈。既注重释法说理,又兼顾实际困难,促使双方在赔偿金额等争议问题上达成一致。2025年促成4起行政诉讼案原告撤回起诉,推动案结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