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1MB197830X2/2020-0001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质量监督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0-12-23 | [ 发布日期 ] | 2020-12-23 |
垫江县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情况(2020年)
2020年,垫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分级监管,问题导向,防范风险,责任明确”的原则,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监管理念,认真贯彻“四个最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发了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管计划,细化监管事项和重点内容,明确职责分工和检查频次,做到有计划、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全年,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抽检18批次,化妆品监督抽检25批次;组织开展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专项监督检查,立案查处5家;对县域内涉及经营隐形眼镜的企业开展监督检查,责令整改3家;坚持“线上、线下”治理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网络监管巡查;切实抓好“四项监测”工作,完成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203例,化妆品不良反应60例。结合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周、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利用商圈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医疗器械、化妆品宣传视频,通过垫江论坛、微信、QQ群对本地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监管人员进行宣传,持续提升公众对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的认知水平,督促经营使用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推动全县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