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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证照分离”改革后市场会不会乱,违法行为有没有人管?

日期:2021-12-31

市场不会乱,有人管!“证照分离”改革就是由原来的“重审批轻监管”变成现在的“轻审批重监管”。国务院《通知》和市政府《方案》中明确强调: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坚决纠正“不批不管”“只批不管”“严批宽管”等问题,杜绝监管盲区。“谁审批、谁监管”是指依法享有审批许可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事中事后监管;“谁主管、谁监管”是指依法享有行政管理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对其主管事项进行事中事后监管。有关主管部门需对其主管行业承担起“一管到底”的监管职责。同时,对未取得许可证件擅自从事许可项目经营的违法行为,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制止和查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是对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的,以及本次“证照分离”改革前已取消审批或已改为备案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由原审批部门依法承担监管职责。对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的,由审批部门依法监管。对非许可类涉企经营事项,已明确主管部门的,由主管部门依法监管;暂未明确主管部门的,由所涉及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履行监管职责。对主管部门模糊、部门职责边界不清的,以及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各区县政府应结合实际情况,指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健全机制、加强监管。

二是对直接取消审批的,原审批部门及时掌握新设企业情况,纳入监管范围,依法实施监管。对审批改为备案的,督促企业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未按规定备案或提交虚假备案材料的依法调查处理。对实行告知承诺的,重点检查企业履行承诺情况,发现违反承诺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未履行承诺的依法撤销相关许可,构成违法的依法予以处罚。并将企业履行承诺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重庆),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实行告知承诺和优化审批服务的,要对持证经营企业依法监管、对无证经营行为依法查处。

三是落实“双告知、双跟踪、双反馈”许可办理机制和“双随机、双评估、双公示”监管协同机制。“双告知”就是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时,若有需取得许可证件才能从事经营的项目,市场监管部门当场告知其哪些项目需要到哪个部门办理许可证件,同时向涉及的市、区县有关主管部门告知该企业的登记注册信息,方便其将该企业纳入监管范围。“双跟踪”就是企业在取得营业执照后,市、区县有关主管部门要对其办理许可证件前这段时间进行跟踪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同时对申请办理许可证件的,要实时跟踪办理进度。“双反馈”就是市、区县有关主管部门要将企业经营许可办理结果(准予办理或不予办理)反馈至市场监管部门,以便做好后续监管。“双随机”就是在部门联合监管中,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科学合并多个部门的检查事项,减少对企业的检查次数。“双评估”就是通过大数据技术对相关部门的监管数据进行分析研判,评估企业信用和行业安全等风险程度,实现风险预警,根据评估结果,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双公示”就是将企业的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信用中国(重庆)等平台,依法向社会进行公示。

四是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重点行业、领域,实行全覆盖重点监管、全过程质量管理,守牢安全底线。对一般行业、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四新”经济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探索“无事不扰”、非现场监管等改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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