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注册商标不使用是否会被撤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知识产权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提醒商标权利人对使用的注册商标留存宣传页、广告刊登、销售合同、销售发票等使用证据。
政策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https://www.gov.cn/guoqing/2020-12/24/content_557294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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