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1MB197830X2/2020-0002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质量监督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0-12-23 | [ 发布日期 ] | 2020-12-23 |
2020年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总结
垫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总结
为持续深入加强儿童和学生用品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按照市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的通知》(渝市监办发〔2020〕150号)工作要求,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下,通过开展监督抽查、专项治理、执法稽查和宣传教育等方式,扎实开展了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工作。
一、 加强领导,强化落实。
为切实加强全县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的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质量科、食品生产科、认监科、消保科、企业监管科、信用科、网监科、宣教科、执法支队、消委会、各市场监管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了《垫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的通知》(垫江市监办〔2020〕57号),明确了总体要求、工作措施、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
同时我局结合垫江实际和今年疫情防控复学复课工作要求,先后制定并下发了《垫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学生校服专项整治工作深化儿童和学生用品守护行动的通知》(垫江市监发〔2020〕28号)和《垫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校园及社会少年儿童安全防护相关工作的通知》(垫江市监发〔2020〕65号)2个专项整治工作通知,持续深化守护行动扎实开展。
二、强化抽查,严格执法。
(一)排查建档摸清生产企业底数。我局对儿童玩具、学生文具、儿童服装及儿童口罩、婴童用品等4类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了全面摸排,建立企业情况动态数据表,截至目前,我县生产童鞋企业1家,口罩生产企业2家。
(二)开展监督抽查严格执法检查。我局联合市质检院等检验机构对全县生产销售儿童和学生用品经营单位开展了产品监督抽查工作,抽查儿童玩具、儿童服装、定配眼镜等产品15批次,对不合格的3批次产品严格后处理流程和立案查处工作。局各市场监管所结合复学复课、中秋国庆、“双11”等重点时段,开展了校园周边、商场超市的专项监督检查,累计检查重点商超、市场等87家单位,对集中在校园周边门店经营的学生用品重点检查了固体胶、修正液、油画棒、彩色铅笔、中性笔等文具,查阅了进货票据、合格证及进货台账等,对销售的儿童玩具、童车等产品主要检查产品及包装上的3C 认证标识标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内容。守护行动期间我局立案查处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行为3起,对行政处罚信息及时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
三、部门联动,强化宣传。
一是我局积极联合教委、城市管理、属地街道政府等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综合整治,共同推进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
二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我局自制印刷《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宣传画册1万张,各市场监管所利用场镇赶集、联合村社区协管员、走进辖区学校等方式,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大力宣传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知识。
三是积极创建校园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监测点。我局结合城市基层党建共建共治治理机制,今年在垫江中学建立设立了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监测点,明确了学校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监测员,搭建市场监管部门与学校之间的消费品质量安全信息通道,共同守住学生用品等消费品质量安全底线。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持续强化宣传引导。继续加强儿童和学生用品使用安全知识宣传,增强学生和家长安全意识,引导正确消费。
(二)强化监管人员业务提升。由局相关科室加强对基层所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培训,提高基层监管人员专业知识水平,特别是对儿童玩具等用品强制性认证监管能力的培训。
(三)积极争取县级财政支持,开展县级监督抽查工作,加大儿童和学生用品监督抽查力度和广度。
垫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