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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司法局永安司法所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日期:2021-09-29
        

928日,垫江县永安司法所联合永安镇社会事务办和团委等部门在该镇中心街联合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集中宣传活动,向赶集群众宣传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的相关法律知识,营造全社会参与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的浓厚氛围。

活动现场,司法所、社会事务办、团委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根据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职责,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积极向广大群众发放未成年人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并热情耐心地向广大群众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相关内容。

据统计,本次联合宣传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500余份,LED显示悬挂宣传10幅,接受群众法律咨询9人次。

据该司法所负责人介绍,《未成年人保护法》自202161日起施行,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是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法律保障。本次宣传,旨在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教育工作,“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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