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教育为青少年导航
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
垫江地处“一区两群”战略轴心,拥有中小学学龄段人口20余万。由于青少年法纪意识不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任务异常繁重。“七五”普法以来,垫江从法治教育主渠道回归、根治突出问题、加大法治实践力度方面想真招,出实招,求实效,为青少年群体植入“法治基因”,青少年违法犯罪率逐年下降。
法治教育回归课堂主渠道
法治教育不仅让青少年懂得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更要让他们认识到:法律不仅是对自身行为的约束,更是捍卫尊严和权利的有力武器。
过去,垫江对青少年法治教育,一直采取“大水漫灌式”的方法进行。学校每学期邀请相关执法人员到校开展一两次法治讲座,算是对青少年法治教育“交账”。这种做法,很难达到长期教育和润物细无声的效果。
改变,是从“七五”普法开始的。垫江从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着手,严格落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中小学法治教育的主体责任,深耕法治教育责任田。县里积极通过落实学校法治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经费等,将法治教育主阵地从临时讲座变成了常规课堂。
如今,垫江将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教育的全过程,从小学到高中各学龄段学生的法治教育,主要通过常规的法治课来完成。按照规定,全县小学阶段学生平均每月法治课时达2.5课时以上,中学和高中阶段学生平均每月法治课时达2课时以上,让学校法治教育实现了主渠道的“回归”。
阵地的转换,让青少年清在晰感知法律威严严肃与温度的同时,也在时时刻刻规范青少年的学习,矫正青少年的行为。
多方合力靶向治疗新顽疾
过去,由于法治教师、法治副校长和校外法治辅导员缺位,导致学校法治教育无人做、无人管和效果不佳,一度成为制约和影响垫江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的“顽疾”。
关爱青少年是一个系统工程,也是一个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垫江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劳务大县,常年在外务工的青壮年达30万人,在一定程度忽略了对家中孩子的教育。
为根治这一“顽疾”,垫江每年招录一批专业院校毕业生充实到各中小学担任法治课教师,并为每所中小学都配齐法治副校长、校外法治辅导员。法治副校长由学校分管德育或法治工作的领导担任,校外法治辅导员由政法部门领导或干警担任。这两支队伍一个以专业见长,侧重于法治基础理论教育;一个以实务见佳,侧重于法治实践教育,两支队伍互为补充,不仅丰富了法治教学内容,也提升了教学成效。
目前,垫江各中小学每个年级都有1—2名专兼职法治课教师,每所学校均配备了1名法治副校长和1—2名校外法治辅导员。为提升法治队伍履职能力,垫江健全法治教师队伍年度培训制度、年度优秀法治老师和法治课件评选制度、法治副校长和校外法治辅导员职责制度和工作考评制度等。
这些环环相扣的制度建设,让学校法治教育“无人做、无人管和效果不佳”的顽疾得到了彻底根治。
学法用法提升普法获得感
“七五”普法以来,垫江把青少年作为重点普法对象,结合“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活动开展,狠抓活动部署和检查落实,通过扎实开展各种法治教学和实践活动,激发青少年学法用法兴趣,使青少年学得进、记得牢、有获得感。
在垫江,“八个一”法治主题活动,早已成为学生学法用法的主要阵地。“八个一”法治主题活动,即每年开展了“一次升旗仪式、一次黑板报、一次主题班会、一次模拟法庭、观看一次法治电影、参加一次法治警句书法比赛或法治故事演讲、开展一次文明交通行为劝导、参加一次网上法律知识竞赛”等“八个一”法治主题活动。
与之相对应的,是县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和团县委、关工委等单位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社会责任。这些单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每年和学校共同开展“开学第一堂法治课、参观一次法治文化公园、一次法庭旁听、一次阳光司法审判进校园、一堂政法干警七彩课堂、一次莎姐进校园、到法治教育基地接受一次警示教育、一次竞赛法治课活动、一次'法治伴我行'主题演讲比赛”等“八个一”校外法治实践活动。通过开展丰富生动的法治实践活动,深化青少年对法治教育的理论和实践认知。
按照未成年人罪错行为轻重有别的特点,垫江坚持早发现、早干预的原则,对未成年人进行渐进式和接力式分级干预,形成“训诫+督促监护+帮教”的工作模式,并出台了《罪错未成年人分级矫治实施办法》,并对有家暴倾向的监护人及时发出《督促监护令》。
去年12月,集法治文化、法治宣传、法治教育功能于一体的垫江法治文化公园开园。该公园分为法治文化展示区、法治文化活动区、诉讼服务区、审判办公区四个区域,是垫江法治教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重要举措,可以让青少年零距离感受人民司法的公开公平公正。
垫江对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创新实践,让垫江青少年法治教育实现了从外围到教育教学中心的转变;从零散法律知识点传授到讲授系统知识体系转变。先后被评为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先进县,4个部门、8所学校分别受到中央政法委、司法部、团中央等部门和重庆相关部门的表彰,3名干部和10余名学生被表彰为全国和重庆市青少年普法和学法用法工作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