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信息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许可

日期:2023-01-12
        

设定依据: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条款号:第十五条 条款内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变更执业机构的,持与原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所解除聘用关系、劳动关系的证明和拟变更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同意接收的证明,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申请更换《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得变更执业机构:(一)本人承办的业务或者工作交接手续尚未办结;(二)本人与所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尚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三)本人有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违反执业纪律的行为。2.法律法规名称:《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条款号:第10项: 条款内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下放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3.《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条款号:条款内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实施机关:省级或其授权的下一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4.《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条款号:第十六条条款内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执业核准机关注销并收回《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一)因严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被基层法律服务所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二)因与基层法律服务所解除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者所在的基层法律服务所被注销,在六个月内未被其他基层法律服务所聘用的;(三)因本人申请注销的;(四)因其他原因停止执业的。5.《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条款号:第二条 条款内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执业条件,经司法行政机关核准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在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第十条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的,应当填写申请执业登记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学历证书和考试合格证明,或者第七条规定的资格证书;(二)基层法律服务所对申请人实习表现的鉴定意见,或者具有二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的证明;(三)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四)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申请条件1.经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考试合格或者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规定的成绩。2.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具有法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4.具有一年以上法律职业经历或者在法律服务机构实习满一年以上。5.遵守法律,品行良好。

办理材料:1.2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蓝背景、着深色正装);2. 实习单位出具的实习鉴定表;3. 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申请登记;4. 申请人的学历证书表;5. 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会出具的考试合格材料或者国家司法考试成绩证明;6.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办理地点:重庆市垫江县桂溪街道桂西大道北段277号司法局一楼大厅行政服务中心司法分中心1号窗口。

办理机构:垫江县司法局。

收费标准:无。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窗口电话:023-74681148 ;投诉电话:023-74511120。

办理流程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