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律服务所注销许可
设定依据:1.《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条款号:第十二条 条款内容:基层法律服务所在终止事由发生后,应当向社会公告,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算,并不得受理新的业务。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当在清算结束后十五日内,经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查后报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或者由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办理注销手续。2.《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条例》条款号:第三十一条 条款内容:基层法律服务所终止的,由颁发执业证书的部门依法办理该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证书注销手续。
申请条件:基层法律服务所。
办理材料:1.清算报告;2. 机构的执业证书正副本、基层法律服务所印章;3.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所注销登记表。
办理地点:重庆市垫江县桂溪街道桂西大道北段277号司法局一楼大厅行政服务中心司法分中心1号窗口。
办理机构:垫江县司法局。
收费标准:无。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窗口电话:023-74681148 ;投诉电话:023-74511120。
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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