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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8262D/2023-00023 [ 发文字号 ] 垫江普法办发〔2023〕12号
[ 主题分类 ] 法制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司法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11-07 [ 发布日期 ] 2023-11-13

垫江县司法局 垫江县普法工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的通知

垫江普法办发〔2023〕12号


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已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修订通过,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学习、准确理解、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根据《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深入开展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的通知》《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复议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等要求,现将学习宣传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广泛开展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阐释此次行政复议法修订在价值追求、制度安排、程序设计上的重大调整和完善,推动全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规则意识、程序意识,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意识和能力,促进依法行政,引导全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行政复议制度、熟悉行政复议渠道和程序,依法通过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宣传重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

(二)大力宣传行政复议法修订的重大意义。宣传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进一步强化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的功能和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效能,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善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推动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三)聚焦行政复议法修订的重点内容。宣传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宣传关于扩宽行政复议范围、注重调解、繁简分流等新精神,宣传对行政复议程序环节的新要求,宣传行政复议监督行政行为的新举措。

(四)广泛宣传行政复议工作实践。宣传行政复议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监督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经验做法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生动事例。

三、工作安排

(一)发挥领导干部在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中的头雁效应。一是把行政复议法纳入县委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培训学院法制教育课程内容。二是把行政复议法列入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在领导干部法制知识考试中增加行政复议法比重,把学习宣传行政复议法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法报告内容。三是安排一次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专题学习行政复议法。

(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为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的骨干力量。一是在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中加大考察力度,把熟悉掌握行政复议法作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必备能力。二是把行政复议法作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入职培训、晋职培训、在职业务培训的必须内容,将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融入“法律进机关”、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学习型机关建设。三是在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中,将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情况作为重点内容进行报告和评议。四是各行政机关组织本单位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为本单位开展一次行政复议法专题讲座。

(三)推动社会公众成为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的积极参与者。一是把行政复议法作为“八五”普法重点内容,通过“法律六进”等载体,推动行政复议法宣传常态化。二是加大公共场所宣传覆盖。在县政务服务大厅、信访接待大厅以及各乡镇公共服务中心等重点场所设立专门的宣传园地。三是综合利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针对群众关心关注的行政复议有关问题,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开展宣传。

(四)形式多样地开展行政复议法宣传月活动。确定2023年12月作为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月。一是各乡镇(街道)开展“加强行政复议,推进依法行政”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治安巡逻车巡回宣传、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册、摆放展板、面对面解答咨询等多种方式对行政复议有关知识进行宣传讲解,各司法所乡镇(街道)参与。二是县司法局邀请县人大代表、律师代表、基层群众代表、企业代表等到行政复议机构实地了解行政复议工作情况。三是县司法局邀请专家学者为全县行政执法部门讲解新行政复议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四是县司法局通过发送行政复议公益普法短信,开展新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普及行政复议相关法律知识。五是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开展行政复议法进村社、进企业活动,到辖区各村社、企业通过发放行政复议宣传册、现场提供咨询等方式,宣传行政复议便民利民、公正高效的制度优势。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站位,把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放在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大局中谋划和推进。

(二)创新宣传形式,把宣传融入行政执法实践,融入群众生产生活,努力做到宣传内容为群众所需、宣传方式为群众所喜、宣传成效为群众所赞。

(三)总结宣传经验。认真梳理宣传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上报相关信息简报,并于2023年12月30日前将宣传活动相关图文音影资料电子版及宣传活动简报信息报送电子邮箱(djfzjd@163.com)。


垫江县司法局    垫江县普法工作办公室

2023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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