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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8262D/2025-00018 [ 发文字号 ] 垫江普法办发〔2025〕9号
[ 主题分类 ] 法制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司法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12-02 [ 发布日期 ] 2025-12-18

中共垫江县委宣传部垫江县司法局垫江县普法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垫江县“宪法宣传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垫江普法办发〔20259

中共垫江县委宣传

垫江县司法

垫江县普法工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5年垫江县“宪法宣传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委各部委室,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今年124日是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根据渝普法办〔202517号文件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大力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法,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实施,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宪法深入人心。

三、重点宣传内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

2.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3.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4.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

5. 法治宣传教育法;

6. 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以来全面依法治市取得的显著成效;

7. 全民普法40年来宪法学习宣传的成效和经验等。

四、时间安排

121日(星期一)—1214日(星期日)。

五、工作安排

(一)宣传周主场活动

全县“宪法宣传周”主场活动按照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个层级进行,力争宪法宣传活动做到全面动员、全民参与、全域覆盖,确保宣传周有声势、有亮点,在全社会产生热烈响应和显著效果。

1. 积极参与毗邻区县2025年“明月映宪 川渝同辉”12.4宪法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普法办〕

2. 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个层级分别开展活动。

一是在垫江县城中心广场开展垫江县2025年“宪法宣传周”集中咨询活动。〔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普法办;配合单位:桂溪街道〕

二是在各乡镇(街道)开展一次宪法主题的“法治赶场”活动。〔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三是在村(社区)开展一次“宪法进村社”活动。〔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二)开展系列社会宣传活动

1.开展“宪法就在身边”主题宣传展播活动。“宪法宣传周”期间,各单位要加强重点宣传内容的学习;同时下载使用中国普法网发布的“宪法宣传周”海报及宪法宣传教育资料,做好宪法宣传公益海报、横幅、标语的投放张贴工作,有条件的单位滚动播出、展播“宪法宣传周”公益广告。〔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2.开展“送法进村社”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将今年12月确定为宪法主题宣讲志愿服务月,组织全县村(社区)“法律明白人”、普法志愿者、法律顾问通过上门入户、院坝会、小院讲堂等形式,聚焦乡村土地流转、乡村振兴、社区物业管理、消防安全、矛盾化解等开展热点问题,面对面开展微普法。〔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3.开展“宪法伴我行”主题公益普法活动。“宪法宣传周”期间,在全县公交车辆、车站投放宪法宣传公益广告。〔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委〕

4垫江融媒体中心要通过广播电台、电视台在“宪法宣传周”期间播放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同时加强全县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报道。〔责任单位:县融媒体中心〕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参照以上工作安排,认真落实关于宪法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的部署要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进基层活动,使宪法走进日常生活、走进人民群众。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引领。深刻认识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正确阐释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宪法宣传教育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压实主体责任。要认真总结“八五”普法工作和研究制定“九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共同参与、整体推进的宪法宣传教育格局。

(三)注重宣传实效。要充分运用普法志愿者、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进基层活动。要采取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方法,增强宪法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四)做好总结报送。各单位于1220日前,将活动总结、图文视频资料报送县普法办(联系人:刘洋;联系电话:023-74512867; 电子邮箱:djxpfb@126.com)。

中共垫江县委宣传

垫江县司法

垫江县普法工作办公室

202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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