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31008678262D/2025-00018 | [ 发文字号 ] | 垫江普法办发〔2025〕9号 |
| [ 主题分类 ] | 法制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司法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2-02 | [ 发布日期 ] | 2025-12-18 |
中共垫江县委宣传部垫江县司法局垫江县普法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垫江县“宪法宣传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垫江普法办发〔2025〕9号
中共垫江县委宣传部
垫江县司法局
垫江县普法工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5年垫江县“宪法宣传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委各部委室,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根据渝普法办〔2025〕17号文件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大力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法,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实施,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宪法深入人心。
三、重点宣传内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
2.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3.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4.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
5. 法治宣传教育法;
6. 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以来全面依法治市取得的显著成效;
7. 全民普法40年来宪法学习宣传的成效和经验等。
四、时间安排
12月1日(星期一)—12月14日(星期日)。
五、工作安排
(一)宣传周主场活动
全县“宪法宣传周”主场活动按照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个层级进行,力争宪法宣传活动做到全面动员、全民参与、全域覆盖,确保宣传周有声势、有亮点,在全社会产生热烈响应和显著效果。
1. 积极参与毗邻区县2025年“明月映宪 川渝同辉”12.4宪法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普法办〕
2. 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个层级分别开展活动。
一是在垫江县城中心广场开展垫江县2025年“宪法宣传周”集中咨询活动。〔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普法办;配合单位:桂溪街道〕
二是在各乡镇(街道)开展一次宪法主题的“法治赶场”活动。〔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三是在村(社区)开展一次“宪法进村社”活动。〔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二)开展系列社会宣传活动
1.开展“宪法就在身边”主题宣传展播活动。“宪法宣传周”期间,各单位要加强重点宣传内容的学习;同时下载使用中国普法网发布的“宪法宣传周”海报及宪法宣传教育资料,做好宪法宣传公益海报、横幅、标语的投放张贴工作,有条件的单位滚动播出、展播“宪法宣传周”公益广告。〔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2.开展“送法进村社”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将今年12月确定为宪法主题宣讲志愿服务月,组织全县村(社区)“法律明白人”、普法志愿者、法律顾问通过上门入户、院坝会、小院讲堂等形式,聚焦乡村土地流转、乡村振兴、社区物业管理、消防安全、矛盾化解等开展热点问题,面对面开展微普法。〔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3.开展“宪法伴我行”主题公益普法活动。“宪法宣传周”期间,在全县公交车辆、车站投放宪法宣传公益广告。〔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委〕
4.垫江融媒体中心要通过广播电台、电视台在“宪法宣传周”期间播放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同时加强全县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报道。〔责任单位:县融媒体中心〕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参照以上工作安排,认真落实关于宪法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的部署要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进基层活动,使宪法走进日常生活、走进人民群众。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引领。深刻认识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正确阐释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宪法宣传教育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压实主体责任。要认真总结“八五”普法工作和研究制定“九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共同参与、整体推进的宪法宣传教育格局。
(三)注重宣传实效。要充分运用普法志愿者、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进基层活动。要采取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方法,增强宪法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四)做好总结报送。各单位于12月20日前,将活动总结、图文视频资料报送县普法办(联系人:刘洋;联系电话:023-74512867; 电子邮箱:djxpfb@126.com)。
中共垫江县委宣传部
垫江县司法局
垫江县普法工作办公室
2025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