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哪些情形应当终止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机构决定给予援助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终止法律援助的决定:
(一)受援人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法律援助;
(二)受援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据;
(三)受援人利用法律援助从事违法活动;
(四)受援人的经济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
(五)案件终止审理或者已经被撤销;
(六)受援人自行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
(七)受援人有正当理由要求终止法律援助;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援助人员发现有上述情形的,应当及时向法律援助机构报告。
哪些情形应当终止法律援助? | |
序号 | 终止法律援助情形 |
1 | 受援人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法律援助; |
2 | 受援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据; |
3 | 受援人利用法律援助从事违法活动; |
4 | 受援人的经济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 |
5 | 案件终止审理或者已经被撤销; |
6 | 受援人自行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 |
7 | 受援人有正当理由要求终止法律援助; |
8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政策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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