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司法行政机关受理基层法律服务投诉案件后,应当在多少日内办结?
根据《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投诉查处办法》第二十三条 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在立案后6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案件重大或者复杂的,经行政处罚实施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证件号码等信息;
(二)经查明的事实及相关证据材料;
(三)处罚理由、法律依据和处罚种类;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行政处罚的救济途径和期限;
(六)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
(七)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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