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10086780358/2020-0753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 发布日期 ] | 2020-02-20 |
垫江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和考核工作。
2.负责协调乡镇(街道)和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县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由此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负责垫江县司法局管辖的行政复议、国家赔偿、行政应诉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国家赔偿、行政应诉和行政裁决工作。
4.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5.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人民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6.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安置帮教工作。
7.指导实施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和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考试宣传、备案工作。
8.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负责本系统政务管理和政务督察工作。
9.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和应急处突指挥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1.垫江县司法局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内部审计、机关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承担统计、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政务值班、应急处突等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信息化设备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
(2)政治处。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组织人事、干部培训、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本系统政务管理和政务督察工作。
(3)法制监督科。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参与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协调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和行政执法争议。承办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对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承担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培训工作。负责承办行政复议申请的立案审查工作。负责承办县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由此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的有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国家赔偿、行政应诉和行政裁决工作。负责承办县政府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全县行政应诉。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行政复议、国家赔偿、行政应诉工作。健全全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4)社区矫正管理科(垫江县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拟订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承担部分刑罚执行工作。指导和监督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和考察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安置帮教工作。
(5)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负责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司法所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6)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负责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考试宣传、备案工作,负责法律职业资格备案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法律援助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工作。负责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的审批登记初审工作。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对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具体管理全县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
(7)26个乡镇(街道)司法所(派出机构)
2.垫江县矫正帮教管理服务中心(下属事业单位)
(1)负责协调全县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中的“三无”人员(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生活来源)所在乡镇解决其户口、安置、低保、就业等问题;
(2)负责为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提供劳动技能培训、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正;
(3)负责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学习、参加公益劳动;
(4)负责全县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接收、日常监督管理、考察;
(5)负责走访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家庭,对提前假释、拟适用缓刑罪犯开展社会调查;
(6)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3.垫江县法律援助中心(下属参公事业单位)
(1)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安排人员为符合规定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开展法律援助宣传
(2)负责12348法律援助服务专线的建设与管理
4.垫江县法制建设中心(下属事业单位)
(1)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诉讼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工作;
(2)协助办理以县政府为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案件及由此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
(3)协助办理以县政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赔偿案件及由此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4)协助办理以县司法局为当事人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诉讼案件;
(5)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诉讼案件档案的收集、整理等工作;
(6)协助办理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
(7)协助办理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政府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8)协助完成全县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培训工作;
(9)协助开展依法行政工作;
(10)参与其他涉法事务的处理工作。
5.垫江县公证处(下属事业单位)
(1)负责全县公证案件(含涉外,涉港、涉台)的申请、受理、办理、审批、出证、送达、归档
(2)负责全县公证援助案件的办理,对办案质量进行静态、动态监督。3、负责公证宣传、咨询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 1789.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789.15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 218.94万元,主要是公用经费定额、上级转移支付减少。上年结转 69.32 万元,收入总计 1858.47 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 1858.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571.31 万元,教育 3.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68.25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54.36万元,住房保障 61.2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49.62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7.88 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57.5 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89.15万元,上年结转 69.32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858.4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858.47 万元,比2019年减少218.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3.1万元,比2019年增加7.88 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385.37 万元,比2019年减少157.5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社区矫正、普法宣传、两劳安置帮教等重点工作。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 69.32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858.47 万元。
2018年垫江县司法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19.59 万元,比2019年减少0.7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9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 1 万元,比2019年增加0.3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上级法制督导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59 万元,比2019年减少1.07 万元,主要原因是实行公车后,严格按照公务用车标准执行。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16万元,比上年减少69.6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垫江县矫正帮教管理服务中心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0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4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8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4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19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9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4辆,执勤执法用车 4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余老师 联系方式: 023-74667248
附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9.政府采购明细表
表1 |
||||||
垫江县司法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一、本年收入 |
1,789.15 |
一、本年支出 |
1,858.47 |
1,858.47 |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1,789.15 |
公共安全支出 |
1,571.31 |
1,571.31 |
||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教育支出 |
3.35 |
3.35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
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 |
168.25 |
168.25 |
|||
卫生健康支出 |
54.36 |
54.36 |
||||
住房保障支出 |
61.20 |
61.20 |
||||
二、上年结转 |
69.32 |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69.32 |
|||||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
||||||
二、结转下年 |
||||||
收入总数 |
1,858.47 |
支出总数 |
1,858.47 |
1,858.47 |
表2 |
|||||
垫江县司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
功能分类科目 |
2019年预算数 |
2020年预算数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计 |
2008.09 |
1858.47 |
1473.1 |
385.37 | |
204 |
公共安全 |
1711.42 |
1571.31 |
1185.94 |
385.37 |
20406 |
司法 |
1711.42 |
1571.31 |
1185.94 |
385.37 |
2040601 |
行政运行 |
1092.94 |
1,085.34 |
1,085.34 |
|
20406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508.87 |
367.57 |
367.57 | |
2040607 |
法律援助 |
12 |
6.80 |
6.80 | |
2040650 |
事业运行 |
75.61 |
100.60 |
100.60 |
|
2040699 |
其他司法支出 |
22 |
11.00 |
11.00 | |
205 |
教育支出 |
3.26 |
3.35 |
3.35 |
|
20508 |
进修及培训 |
3.26 |
3.35 |
3.35 |
|
2050803 |
培训支出 |
3.26 |
3.35 |
3.35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79.46 |
168.25 |
168.25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179.45 |
168.25 |
168.25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00.67 |
81.61 |
81.61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40.26 |
40.80 |
40.80 |
|
20805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
38.53 |
45.84 |
45.84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53.55 |
54.36 |
54.36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53.55 |
54.36 |
54.36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49.9 |
49.89 |
49.89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3.65 |
4.47 |
4.47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60.4 |
61.20 |
61.20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60.4 |
61.20 |
61.2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60.4 |
61.20 |
61.20 |
|
备注:本表反映2020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
表3 |
||||
垫江县司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
经济分类科目 |
2020年基本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合计 |
1,473.10 |
1,229.66 |
243.44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1,183.30 |
1,183.30 |
|
30101 |
基本工资 |
223.26 |
223.26 |
|
30102 |
津贴补贴 |
239.00 |
239.00 |
|
30103 |
奖金 |
141.36 |
141.36 |
|
30107 |
绩效工资 |
46.44 |
46.44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81.61 |
81.61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40.80 |
40.80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54.36 |
54.36 |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2.55 |
2.55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61.20 |
61.20 |
|
30114 |
医疗费 |
10.32 |
10.32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282.40 |
282.40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243.44 |
243.44 | |
30201 |
办公费 |
15.00 |
15.00 | |
30202 |
印刷费 |
20.00 |
20.00 | |
30203 |
咨询费 |
|||
30204 |
手续费 |
|||
30205 |
水费 |
1.20 |
1.20 | |
30206 |
电费 |
6.50 |
6.50 | |
30207 |
邮电费 |
12.00 |
12.00 | |
30208 |
取暖费 |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
30211 |
国内差旅费 |
63.00 |
63.00 |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
30213 |
维修(护)费 |
4.80 |
4.80 | |
30214 |
租赁费 |
|||
30215 |
会议费 |
|||
30216 |
培训费 |
3.35 |
3.35 |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1.00 |
1.00 |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
30223 |
购买服务 |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
30225 |
专用燃料费 |
|||
30226 |
劳务费 |
3.60 |
3.60 |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
30228 |
工会经费 |
32.00 |
32.00 | |
30229 |
福利费 |
9.57 |
9.57 |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8.59 |
18.59 |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36.78 |
36.78 | |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16.05 |
16.05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46.36 |
46.36 |
|
30305 |
生活补助 |
41.56 |
41.56 |
|
30306 |
救济费 |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4.80 |
4.80 |
|
30308 |
助学金 |
|||
30309 |
奖励金 |
|||
30310 |
生产补贴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表4 |
|||||||||||
垫江县司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 |||||||||||
单位:万元 | |||||||||||
2019年预算数 |
2020年预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19.59 |
18.59 |
18.59 |
1.00 |
19.59 |
18.59 |
18.59 |
1.00 |
表5 |
||||
垫江县司法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备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故此表无数据。) |
表6 |
|||
垫江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收支总表 |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1,789.15 |
公共安全支出 |
1,571.31 |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
教育支出 |
3.35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
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 |
168.25 | |
事业收入预算 |
卫生健康支出 |
54.36 |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预算 |
住房保障支出 |
61.20 | |
其他收入预算 |
|||
本年收入合计 |
1,789.15 |
本年支出合计 |
1,858.47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结转下年 |
||
上年结转 |
69.32 |
||
收入总计 |
1,858.47 |
支出总计 |
1,858.47 |
表7 |
|||||||||||
垫江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收入总表 | |||||||||||
单位:万元 | |||||||||||
科目 |
合计 |
上年结转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预算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预算 |
其他收入预算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非教育收费收入预算 |
教育收费收预算入 | ||||||||
1858.47 |
69.32 |
1789.15 |
|||||||||
204 |
公共安全 |
1571.31 |
69.32 |
1501.99 |
|||||||
20406 |
司法 |
1571.31 |
69.32 |
1501.99 |
|||||||
2040601 |
行政运行 |
1,085.34 |
1,085.34 |
||||||||
20406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367.57 |
65.57 |
302.00 |
|||||||
2040607 |
法律援助 |
6.80 |
0.80 |
6.00 |
|||||||
2040650 |
事业运行 |
100.60 |
2.95 |
97.65 |
|||||||
2040699 |
其他司法支出 |
11.00 |
11.00 |
||||||||
205 |
教育支出 |
3.35 |
3.35 |
||||||||
20508 |
进修及培训 |
3.35 |
3.35 |
||||||||
2050803 |
培训支出 |
3.35 |
3.35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68.25 |
168.25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168.25 |
168.25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81.61 |
81.61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40.80 |
40.80 |
||||||||
20805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
45.84 |
45.84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54.36 |
54.36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54.36 |
54.36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49.89 |
49.89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4.47 |
4.47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61.20 |
61.20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61.20 |
61.2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61.20 |
61.20 |
表8 |
|||||||
垫江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支出总表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对下级单位补助支出 |
1,858.47 |
1,473.10 |
385.37 |
|||||
204 |
公共安全 |
1571.31 |
1185.94 |
385.37 |
|||
20406 |
司法 |
1571.31 |
1185.94 |
385.37 |
|||
2040601 |
行政运行 |
1,085.34 |
1,085.34 |
||||
20406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367.57 |
367.57 |
||||
2040607 |
法律援助 |
6.80 |
6.80 |
||||
2040650 |
事业运行 |
100.60 |
100.60 |
||||
2040699 |
其他司法支出 |
11.00 |
11.00 |
||||
205 |
教育支出 |
3.35 |
3.35 |
||||
20508 |
进修及培训 |
3.35 |
3.35 |
||||
2050803 |
培训支出 |
3.35 |
3.35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68.25 |
168.25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168.25 |
168.25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81.61 |
81.61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40.80 |
40.80 |
||||
20805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
45.84 |
45.84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54.36 |
54.36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54.36 |
54.36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49.89 |
49.89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4.47 |
4.47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61.20 |
61.20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61.20 |
61.2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61.20 |
61.20 |
表9 |
||||||||||
垫江县司法局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合计 |
上年结转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预算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预算 |
其他收入预算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
非教育收费收入预算 |
教育收费收入预算 | |||||||||
合计 |
80 |
80 |
||||||||
货物类 |
40 |
40 |
||||||||
服务类 |
||||||||||
工程类 |
40 |
40 |
表10 |
||||||||
绩效目标申报表 | ||||||||
(2020年) | ||||||||
填报单位:垫江县司法局 | ||||||||
项目名称 |
法律援助 |
负责人及电话 |
杨建明 74667458 | |||||
主管部门 |
司法局 |
实施单位 |
司法局 | |||||
资金情况 |
年度预算金额 |
6 | ||||||
其中:财政资金 |
||||||||
其他资金 |
||||||||
年度目标 |
1、刑事案件10件;2;民事案件30件; | |||||||
绩效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民事案件补贴 |
30件 | |||||
刑事案件补贴 |
10件 | |||||||
质量指标 |
对符合援助的受援人履行职责 |
100% | ||||||
成本指标 |
民事案件补贴 |
1800元/件 | ||||||
刑事案件补贴 |
2000元/件 | |||||||
时效指标 |
及时有效提高法律援助服务 |
10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做好援助调解,减少当事人的经济损失 |
当事人受益 | |||||
社会效益指标 |
接受援助的群体和个人满意 |
得到改善 | ||||||
可持续影响 |
得到援助群体和相关的支持 |
大力支持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受援人员满意度 |
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