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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25

一、总体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截至20201231日,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信用中国重庆垫江网站、渝快办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6条,其中:通过县政府网站发布信息92,“中国普法”、“重庆司法”“垫江政法”“法治垫江”等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信息195条,公开行政许可办理结果6条,政府集中采购3条。主要类别为工作动态、政策文件、机关简介、办事指南、招投标公告、行政审批、财政预决算信息、疫情信息、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信息、环境保护信息等。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加大公开力度。2020年,主动公开相关信息近300条,着力加强重点领域以及局重点工作信息公开,确保相关信息能够及时向公众公开。二是认真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发布财政预决算、政策文件、疫情防控等信息,对于2020年随机抽查结果及时在网上公示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今年以来,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公开平台建设。按照中央、市、县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我局按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栏目进行了全面梳理,对照整改工作要求进行了完善。针对部门动态栏目,及时更新动态信息62条、上传动态图片4张,未出现更新频率不达标现象;针对政策文件栏目,实时关注市局网站履职依据栏目,及时发布政策性文件;针对领导信息及机构设置、职能栏目等进行了更新,及时完善了单位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等信息;针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栏目,由县政府统筹链接到渝快办录入行政许可5项、行政处罚39项、行政给付4项、行政奖励3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公共服务5项,今年来共公开行政许可办理结果6条;针对预算、决算栏目,10月对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进行了公开;针对政府采购栏目,按照采购相关规定,发布采购公告2条。

(四)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程序。一是完善信息上报制度。重新完善信息报送等工作制度,由局办公室制定信息工作计划,要求局属各科室处、司法所以及下属事业单位每月上报1条以上工作信息。二是严把公开信息审核关。坚持三审三校、分级审核、先审后发原则,严把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文字关,对外公开发布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规定实行先审核后公开发布。三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保密工作的要求,对已公开和拟公开内容进行严格审查,凡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一律不予公开,全年来未发生因泄密或舆情风险评估不到位而引发损害国家利益、社会稳定的情形出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2

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5

-1

17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9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44.4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从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不高,对上级文件的理解还不够,关于公开途径的认知也不够清晰。

二是内容更新不全面、不及时,比如新制定可对外公开的政策文件(其他公文)公开不全面,也没有及时公开,只是按照考核要求的更新频率进行公开。

(二)改进情况

一是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对《条例》地学习理解,严格按照《条例》相关要求,做到该公开的信息公开到位,不该公开的信息决不能公开,对外公开信息要及时更新。

二是继续做好公开内容审核工作。对外公开发布的政府信息,必须按规定审核后方能公开发布。同时,在对信息进行更新时,要确保内容的准确性、权威性,杜绝出现严重表述错误现象。

三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口径。明确政府信息公开途径,做好日常记录,确保公开数量、途径准确性。

四是充实公开内容。根据网站后台设置栏目,结合自身职能职责收集整理好需公开信息,及时更新完善栏目,确保每个栏目有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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