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警司联动。通过整合辖区派出所、司法所力量,发挥派出所消息灵、警力强、手段硬,司法所懂法律、善调解优势,努力将涉及平安稳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预防“民转刑”案件的发生。今年以来,全县“警调”案件超过2000件,其中“警司联动”化解的矛盾纠纷达到200件以上。
二是坚持村社联动。对于邻里纠纷、山林土地纠纷、宅基地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常见纠纷,发挥村级调委会优势,从邻里关系、人情关系出发,以道德约束的手段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截至目前,村级调委会参与化解矛盾纠纷6439件。
三是坚持“所所”联动。对于异地乡镇,尤其是相邻乡镇之间发生的矛盾纠纷,各辖区司法所相互配合合作,“面对面”、“背对背”调查调解各方争议焦点,充分听取当事人的诉求,讲法、讲理、讲情,共同推动矛盾纠纷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