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服务“加法”,变被动应诉为主动解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办案思维由“居中裁判”向处理矛盾、化解争议转变,变被动应诉为主动作为。深入倾听并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合理诉求,了解当事人化解意愿、把握化解契机,提高纠纷解决效率。
二是流程“减法”,化解先行实现源头息诉。规范、简化调解流程,对于案情简单、法律关系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积极为当事双方搭建沟通平台,引导当事人参与矛盾化解,推动行政纠纷前端化解、就地化解。今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14件,调解成功15件,经复议后起诉15件,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率86.8%。
三是联动“乘法”,形成部门协作化解合力。深化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与法院、检察院、工商联、商会及执法部门搭建交流协作和信息共享平台,实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执法等力量有效衔接,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今年以来,承接涪陵区法院、三中院移送行政争议案件33件。
四是问题“除法”,监督履职助力法治建设。鼓励行政机关自查自纠,主动化解行政争议。发挥监督规范作用,通过案件办理发现法律问题和执法问题,发挥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等监督效能,倒逼行政机关规范行政行为。今年以来,在复议案件办理中发现问题4个,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