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发挥普法成员单位主力军作用。不断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各成员单位根据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需要动态调整宣传内容,实行“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报告制度,将普法工作与部门职责相结合,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促进。
二是发挥普法志愿者助力作用。组建“垫小司·普法志愿者服务队”,吸纳包括政法干警、公证员、律师等123名来自不同行业和背景的青年法律人才,通过普法志愿服务,探索建立“普治结合”联动模式和普法执法联系点机制,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三是发挥“法律明白人”群力作用。深入开展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制定培养工作方案,抓好建档、培训和考核等工作。今年以来,组织全县“法律明白人”培训100余场次,培养“法律明白人”1521人,实现全县每个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平均达5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