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及时对接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坚持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的工作原则,由专人负责安置帮教工作信息管理平台,对服刑单位在安置帮教平台上推送的预释放人员信息,及时做好核验比对、衔接等工作,确保服刑人员信息核查成功率和衔接成功率等“七率”达到100%。同时并将监所上传至平台的新入监所人员基本信息,及时传达至乡镇(街道)司法所,由乡镇(街道)司法所负责服刑人员家庭进行核实。
二是落实衔接管理,建立健全安置帮教人员管理档案。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整理来自全国各监所的《刑满释放人员出监通知书》,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分发至各司法所。由司法所与监狱沟通联系,掌握刑满释放人员返回方式及时间,与刑满释放人员家属、村(社区)干部紧密配合,确保刑满释放人员安置管控无缝对接。对重点刑满释放人员落实“必接必送”制度,并及时通知公安机关落实管控措施;对于各乡镇(街道)接回的刑满释放人员由属地落实相关安置帮扶措施。建立“一人一档”工作台账,完善帮教档案,明确帮教小组成员职责,签订帮教协议书、责任书,形成帮教闭环管理。
三是协调多方开展常态化帮教。动态摸排安置帮教对象家庭情况,通过实地走访、电话沟通、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常态化摸底排查,掌握帮教对象的思想动态、现实表现和工作生活情况,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安置帮教工作中来,同时鼓励安置帮教对象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归属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