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站位有高度。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矫正委员会,落实主体责任,定期召开会议,组织风险研判。
二是监管有力度。坚持“监督管理为基础”的工作要求,在“管得住”上下“力度”。规范办理接收手续,构建社区矫正智慧监管网络体系,实现矫正对象全方面监管,做好安置帮教衔接工作,重点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
三是帮扶有温度。坚持“教育帮扶为核心”的工作理念,在“帮得到”上有“温度”。与矫正对象之间加强联系,主动对接,了解状况,帮扶困难对象。近两年来,共对15名刑满释放人员发放临时救助15000元,2名刑满释放人员享受低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