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优化办案程序提效率。对涉企行政复议案件,除重大疑难案件外,一律实行“快审快结”,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尽量缩短办案期限。在案件受理环节实行“即收即受”,符合条件的当场受理。对于企业的行政复议申请,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审查的案件占比达到80%;压缩审查时限至55日,跑出案件审理“加速度”。
二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源头预防涉企行政争议的作用。严格行政复议审查标准,重点聚焦违反法定程序、行政不作为、合法不合理等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对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等行政行为,对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同时将线索及时告知同级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做好复议与执法监督衔接。
三是强化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的跟踪问效。对纠错案件所涉申请企业开展回访调研,重点考察企业在不当行政行为被纠错后恢复经营情况、不当行政行为对企业的影响是否消除等,对拒不执行、拒不纠错、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将相关情况书面反馈县委、县政府、纪检监察部门及上级行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