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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司法局“四方法”,提升行政复议质效

日期: 202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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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以“学”促质,以“学”提效。采取“集体研讨”“边干边学”“个人自学”等方式,积极交流学习心得,共同探讨复杂难点,持续提升行政复议队伍专业化水平,有效应对新形势下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增多、审理难度加大的挑战。

二是以“活”拓渠道,规范复议流程。灵活运用“现场+网络+邮件”等方式,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增强复议调解工作合理性,拓宽行政复议审查方式,对个别疑难复杂案件,采取实地调查、组织听证等方式,及时查清案情,迅速解决争议。优化办案程序,除重大疑难案件外,一律实行“快审快结”,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尽量缩短办案期限,无法定事由不中止审理或延期审理。

三是以“督”促整改,增强行政执法规范性。通过向行政机关提出执法意见建议,以点带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针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与涉案部门协商,逐案制定具体方案,提高破解难题的针对性与时效性。对复议过程中发现的行政执法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以意见书、建议书等形式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提醒督促整改,力争将行政争议解决在早、化解在小。

四是以“理”服人,找准复议化解切入点。增强复议决定说理性,用心倾听群众诉求,积极转变办案理念,将和解调解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在查清案情的基础上,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力争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始阶段,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