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司法局以“五化”赋能“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
一是执法队伍构成集约化。全县保留7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全县行政执法队伍精简达到40%以上。
二是执法事项清单标准化。划入七支执法队伍执法事项992项,全县行政执法事项综合率达72%。
三是执法监管方式协同化。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职责。
四是执法监督体系立体化。成立“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司法局,挂牌成立垫江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统筹全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
五是执法平台应用数字化。县级执法部门全量入驻“执法+监督”一体化数字应用,实现执法事项全上平台、执法队伍全员管理、执法活动全程网办、执法行为全量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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