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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审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日期:2021-05-31

2020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精神,按照《2020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全面加强我局法治建设,现将有关情况 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

(一)积极宣传、内外结合,落实推进干部职工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1.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学习。将《宪法》《行政处罚法》《审计法》等基本法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学习教育计划,通过集中培训,网络学习,汇报分享等方式促进干部职工学法、懂法,将法律知识融入到日常的审计工作中,同时积极参加县普法办组织的法律知识考试,综合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

2.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专业咨询。2019年我局同重庆贤正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事务委托合同》,聘请专业律师一名,作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承担法律咨询、调查研究、评估论证、开展法治讲座等服务。

(二)统筹兼顾、全面推进,严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能

1.围绕中心,实行审计全覆盖。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推进审计全覆盖为要求、注重加大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力度,持续跟踪审计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着力推动项目落地、资金保障、简政放权、政策落实、风险防范。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全年完成审计项目29个,在严肃财经法纪、推进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利益、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注重审计权力制约,强化权力清单管理。按要求制定审计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清晰界定了权力运行的内容、程序、责任等。编制并对外公布了我局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并逐一明确完善了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监督方式、责任方式等相关事项,并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做到可执行、可考核、可问责,有效规范了审计权力的运行。

3.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局严格按照《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编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垫江府办〔201830号)的要求,积极配合县委编办、县行管办,已完成好我局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的目录清单和办事指南的编制,对各类证明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均已取消。对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做到了“清单之外无证明”。

(三)突出重点、精准发力,依法规范审计工作

1.严格规范审计执法行为,依法依规开展审计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证件管理制度,2020年完成全局39人审计执法证更换。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审计准则》《审计业务规范》“审计八不准”“审计四严禁”等规章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审计工作。

2.公正文明执法,完善审计执法程序。坚持审计全过程记录,将法律规定的审计程序具体化,形成覆盖审计管理、组织实施、调查取证、底稿编制、审计报告、审计处理处罚、审计结果公告等审计全过程的严密制约程序,着力构建审计计划、实施、审理、报告等各环节既相互制约又协调有序的审计权力运行机制。

3.从严把好审计项目质量关,实行分级质量控制制度。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作为我局审计执法的重要载体,在成文过程中、实施三级复核、审理机制,落实审计质量管理责任,开展审计质量检查、分析与整改工作。根据审计项目的实际,采取分类管理,特别是被审计单位存在问题较多且有些问题难以确定的事项,提请局审计业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确保审计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4.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我局严格按照要求,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外,审计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出示或者佩戴执法证件,公示执法身份。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

5.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我局设立法规科负责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负责法制审核的人员有4人超过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

6.加大审计问责力度,全面落实审计执法责任制。认真遵守国家审计准则和审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审计组成员、审计组主审、审计组组长、业务部门、审理机构和审计机关负责人的各层级责任,对造成重大审计质量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对造成重大审计质量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

(四)严格执法、发扬民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经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2.严格决策责任追究。我局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健全并严格实施相关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3.强化决策规范化建设。我局已制定《垫江县审计局党组会议重大问题议事规范》《垫江县审计局局长办公会议重大问题议事规范》《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和《垫江县审计机关重大事项报告实施办法》等制度,对局机关内部管理、审计处理处罚等重大事项采取集体决策程序;对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确立等事项采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决策机制。对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事项全部立卷归档。

(五)接受监督、化解争议,营造审计法治建设氛围

1.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民主监督。在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下,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针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提案。

2.大力推进信息公开,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审计结果公告制度。通过信息专报、经济责任联席会议、领导专门听取审计工作汇报、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计工作报告等形式公开财政“同级审”和审计工作相关情况,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向相关主要部门进行通报,探索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公告的新途径。

二、审计法治工作存在的不足及2021年工作思路

2020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如审计质量和审计执法规范化水平需进一步提高、审计普法宣传需进一步加强。

2021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推进审计法治建设,抓好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一是完善审计法规制度。及时修订、废止与上位法不符、与改革发展要求不符的规章制度。二是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有效促进上级有关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三是加强审计法治能力建设。加强《民法典》、新修订的《审计法》《重庆市内部审计工作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结合审计工作需要每年开展两次法治宣讲。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实效,着力丰富普法形式、改进宣传方法,推进普法宣传与审计业务工作有机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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