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审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按照《2022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依法履行审计职责,创新审计理念,加强审计监督,扎实开展审计业务活动,认真推进审计机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法治建设水平稳步提升,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法治理论学习,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审计工作
2022年,我局通过党组会、党组扩大会、职工会等方式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思想精髓和核心要义,增强审计机关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号召全体审计人员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准确把握新时代审计工作职责定位,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审计工作,进一步发挥审计的职能作用。
2.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市第六次党代会和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022年我局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市第六次党代会和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全面领悟核心要义,举旗定向、凝心聚力,深刻领会党中央、市委、县委新部署新要求,牢牢把握团结奋斗的时代要求,用“三会一课”集中学、“讲党课”的方式,在局内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市第六次党代会和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热潮。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市第六次党代会和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贯彻到具体审计实践中,聚焦主责主业,发挥专业优势,紧盯财政资金管理使用、重大项目建设、重大风险防范、民生保障和改善的总体要求,聚焦疫情防控、国资国企、民生事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等方面,深入开展审计监督,通过管好“钱袋子”“账本子”,推动规范用权,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3.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精神和要求,促进各项审计工作进入法治化轨道
我局将《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分工方案》和《中共垫江县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作为学法普法的重要内容,并组织职工进行了学习。同时制定了《垫江县审计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并按照要点进行普法宣传学习。我局在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和健全整形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等方面得到了很大提高,各项审计工作进入法治化轨道。
4.宣传学习审计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严格按照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利用审计项目进点见面会、审计结果通报会等时机,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审计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二是针对新修订的《审计法》,通过制作《审计青年说审计法》短视频,开展“送法进单位”活动,向被审计单位的领导干部开展新修订《审计法》宣传讲解。通过多方面、多渠道普及国家财经政策法规,宣传审计工作成就,审计工作环境得到了进一步优化。
(二)建立健全保障体系,规范权力运行
1.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履行职责。我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审计工作创新提升。担任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推动形成领导小组统筹谋划、研究部署、督促检查,严格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使审计监督职权。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局党组议事规则等决策制度,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主持召开局党组会研究部署法治建设等重点工作,全面履行领导职责,依法行使重大行政决策权。
2.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我局制定了《垫江县审计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垫江县审计局局长办公会议题议事规则》《垫江县审计机关重大事项报告实施办法》等制度,对局机关内部管理、审计处理处罚等重大事项采取集体决策程序;对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确立等事项采取立项调研、法律顾问参与、风险评估等决策机制。对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事项全部立卷归档。
3.强化计划管理,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2022年垫江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重庆市审计局八五普法实施方案》要求,制定了《垫江县审计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垫江县审计局2022年度普法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垫江县审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方案》和《垫江县审计局八五普法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审计法治建设,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断提升依法审计能力和水平。
(三)严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能
1.围绕中心,实行审计全覆盖。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推进审计全覆盖为要求、注重加大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力度,持续跟踪审计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着力推动项目落地、资金保障、简政放权、政策落实、风险防范。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全年完成审计项目33个,在严肃财经法纪、推进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利益、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加强审计监督与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和其他行政监督的贯通配合。 继续深化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等党内监督的贯通配合,县委巡察办印发了《垫江县巡查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办法》,在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制定、审计整改联动、审计结果运用、问题线索查办等方面加强沟通衔接。形成监督合力,规范权力运行。
(四)严格规范审计执法制度执行
1.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严格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依法行使审计监督权。
一是坚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我局对职工行政执法证进行动态管理,实时注销到期执法证,及时办理有效执法证。审计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出示或者佩戴执法证件,公示执法身份。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
二是坚持审计全过程记录制度。将法律规定的审计程序具体化,形成覆盖审计管理、组织实施、调查取证、底稿编制、审计报告、审计处理处罚、审计结果公告等审计全过程的严密制约程序,着力构建审计计划、实施、审理、报告等各环节既相互制约又协调有序的审计权力运行机制。
三是坚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作为我局审计执法的重要载体,在成文过程中、实施三级复核、审理机制,落实审计质量管理责任,开展审计质量检查、分析与整改工作。根据审计项目的实际,采取分类管理,特别是被审计单位存在问题较多且有些问题难以确定的事项,提请局审计业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确保审计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2.履行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清单的规定。严格履行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清单的规定,在规定范围内行使权力。根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的要求,对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清单进行了实时动态管理,共有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17项,其中行政处罚3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检查12项。
3.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我局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成立了以姚鸿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法规审理科科长为成员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法规审理科作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主体,落实负责法制工作的3名工作人员为法制审核人员,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提供了组织和人员保障,实现了由主要负责人履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
(五)依法推进政务公开和化解矛盾纠纷
1.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民主监督。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针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提案。
2.大力推进信息公开,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推进审计结果公告制度。通过信息专报、经济责任联席会议、领导专门听取审计工作汇报、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计工作报告等形式公开财政“同级审”和审计工作相关情况,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向相关主管部门进行通报,对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结果整改情况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二、审计法治工作存在的不足及2023年工作思路
2022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如审计质量和审计执法规范化水平需进一步提高、审计普法宣传需进一步加强。
2023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推进审计法治建设,抓好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一是完善审计法规制度。及时修订、废止与上位法不符、与改革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规章制度。二是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有效促进上级有关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三是加强审计法治能力建设。加强《宪法》、新修订的《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结合审计工作需要每年开展两次法治宣讲。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实效,着力丰富普法形式、改进宣传方法,推进普法宣传与审计业务工作有机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