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审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审计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全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积极推进审计机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法治理论学习,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
1.强化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2024年,我局通过党组会、党组扩大会、职工会等方式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思想精髓和核心要义,增强审计机关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号召全局审计人员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准确把握新时代审计工作职责定位,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审计工作,进一步发挥审计的职能作用。
2.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领悟其核心要义,举旗定向、凝心聚力,深刻领会党中央、市委、县委新部署新要求,牢牢把握团结奋斗的时代要求,用集中学和讲党课的方式,在局内迅速掀起学习热潮。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到审计工作实践中,聚焦主责主业,发挥专业优势,紧盯财政资金管理使用、重大项目建设、重大风险防范、民生保障和改善的总体要求,聚焦疫情防控、国资国企、民生事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等方面,深入开展审计监督,通过管好“钱袋子”“账本子”,推动规范用权,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全年共实施26个审计项目,涵盖中央和我市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国有企业审计、重大投资项目审计、领导干部(人员)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等方面,并协助市局对公立医院药械采购及医疗收费、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无废城市”建设相关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3方面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在相关审计(调查)实施过程中,将有关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及其领导干部(人员)依法作出重大经济决策、依法行使行政审批等职权、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情况作为重点审计内容,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决策 部署落实落地,切实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
(三)建立健全保障体系,规范权力运行
1.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审计工作创新提升。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局党组议事规则等决策制度,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主持召开局党组会研究部署法治建设等重点工作,全面履行领导职责,依法行使重大行政决策权。
2.强化计划管理,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根据《2024年垫江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制定了《垫江县审计局2024年度普法计划申报表》,扎实推进审计法治建设,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断提升依法审计能力和水平。
3.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机关贯通协同试点工作
领导高度重视,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制定《工作方案》,制定任务清单,细化、完善工作措施。坚持从加强纪审贯通联动、完善协同监督机制、探索纪审联动有效路径等方面积极探索实践,开展事前、事后全过程沟通协作,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做到监督协同。健全审计发现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反馈工作机制、进一步充实日常沟通载体,规范审计发现问题线索会商移交、处置办理、督办反馈等环节的流转办理程序。
(四)严格规范审计执法制度的执行
1.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依法行使审计监督权。
一是坚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我局对职工行政执法证进行动态管理,实时注销到期执法证,及时办理有效执法证。审计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出示或者佩戴执法证件,公示执法身份。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
二是坚持审计全过程记录制度。将法律规定的审计程序具体化,形成覆盖审计管理、组织实施、调查取证、底稿编制、审计报告、审计处理处罚、审计结果公告等审计全过程的严密制约程序,着力构建审计计划、实施、审理、报告等各环节既相互制约又协调有序的审计权力运行机制。
三是坚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作为我局审计执法的重要载体,在成文过程中、实施多级复核、审理机制,落实审计质量管理责任,开展审计质量检查、分析与整改工作。根据审计项目的实际,采取分类管理,特别是被审计单位存在问题较多且有些问题难以确定的事项,提请局审计业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确保审计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2.履行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清单的规定。
严格履行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清单的规定,在规定范围内行使权力。根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的要求,对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清单进行了实时动态管理,共有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22项,其中行政处罚9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检查12项。
3.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
我局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法规审理科科长为成员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法规审理科作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主体,落实负责法制工作的3名工作人员为法制审核人员,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提供了组织和人员保障,实现了由主要负责人履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
4.注重行政执法证的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按照《垫江县司法局关于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换发工作的通知》和《垫江县司法局关于2024年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的培训通知》要求,对行政执法证件进行动态管理,组织在编在岗职工进行了法律知识培训,及时办理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换发和注销手续,因职工退休和调离的原因今年共注销7人执法证,新办理执法证5人。保证每位审计人员依法持证上岗和亮证执法制度,规范审计执法行为。
(五)依法推进政务公开和化解矛盾纠纷
1.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民主监督。
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认真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针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提案。
2.大力推进信息公开,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推进审计结果公告制度。通过信息专报、经济责任联席会议、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计工作报告等形式公开财政“同级审”和审计工作相关情况,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向相关主管部门进行通报,对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结果整改情况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2024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
(六)扎实开展法治宣传
1.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严格按照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利用审计项目进点见面会、审计结果通报会等时机,加强审计法规和财经法纪宣传。
2.强化学习培训,增强法治意识。一是领导带头学法、讲法、懂法、守法。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二十大,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县委全会精神纳入局领导班子学习的重要内容。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二是积极组织全局职工深入学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重庆市审计条例》《重庆市审计条例释义》等审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的学习。三是邀请单位常年法律顾问到单位结合审计工作讲解《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建设工程结算的58个法律要点》,并结合审计案例开展以案释法、以案说法,增强全局职工的法治意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我局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法治工作专业人才匮乏,审计质量和审计执法规范化水平需进一步提高、审计普法宣传需进一步加强等。
2025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推进审计法治建设,抓好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一是强化学习培训,增强法治意识。定期组织法治培训,提高审计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有效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促进中央有关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坚持依法文明审计,压实各环节审计质量控制责任,形成全员全流程审计质量控制体系。三是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实效,丰富普法形式、改进宣传方法,推进普法宣传与审计业务工作有机融合。四是加强审计法治人才培养,充实法制审核人员力量。进一步加大对全县审计干部的法治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审计人员法律素养和审计质量控制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