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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审计局关于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公告

日期:2022-09-15

根据县委、县政府及市审计局的部署,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我县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县审计局对其余审计项目进行了审计。我县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审计委员会、全国审计工作会和市委、县委审计委员会历次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审计工作效能,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20217月至20226 月,共审计34个项目,涉及38个单位,审计发现问题486个,问题金额45.13亿元,督促被审计单位上缴或归还财政资金576.96万元,推动完善相关领域管理制度34项。撰写审计信息164期,被采用39期。审计要情10期,获得县主要领导批示3期。审计专报8期,获得县主要领导批示5期。强化风险预警,印发《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重点风险提示清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参建单位重点风险提示清单》做好对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风险警示。完善全县内审职能及机构,推动出台了《中共垫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明确全县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内审职责的通知》,促进37个单位新增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新增配置专职内审人员 6名,结合实际情况对13家重点内审单位挂审计科牌子。

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全县认真执行第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预算,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财政管理改革稳步推进,确保了全年财政运行平稳,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为全县“十四五”良好开局提供了坚实的财政保障,滥发津补贴的情况得到有效改善,各单位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继续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一)拓宽渠道抓增收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形势异常严峻。全县上下顶住压力,负重前行,大力发展实体经济,稳步实施“建筑强县”战略。坚决执行减税降费政策,新增减税降费17400万元。健全重点税源信息共享和综合治税(费)工作机制。加快国有资产处置,深挖非税增收潜力。推动财政票据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提质扩面,财税部门高频联动,提高征管效率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87553元,同口径增长7.9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25250万元,同比增长10.1%。向上争取转移支付资金318985万元。

(二)优化支出兜三保实行部门“零基预算”和“零结转”。严格执行政府过“紧日子”13条措施,坚持支出有保有压,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全力保障重点支出,兜牢兜实“三保”底线

)深化改革促发展持续推进乡镇(街道)财政体制调整工作,2021年乡镇(街道)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245万元,增长28.9%。进一步完善工业园区财政管理体制。全面推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改革,稳妥推进国企集中统一监管改革,2021年国企实现营业收入185210万元,同比增长3%,利润38450万元,同比增长21.1%

规范管理提效能收回存量资金31000万元。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实现单位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编制的公开评审以及事后绩效评价的全覆盖。一级预算单位全部编制整体绩效目标,并将绩效管理与预算挂钩。财政预算评审153396万元,审减23408万元,审减率达13.2%。运用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平台,建立财政管理分析评价系统。完成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工作,规范财政运行。

一、县级和乡镇财政审计情况

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县财政局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县人大预算决议要求,持续推进各项财政管理改革,不断加强预算管理和财政管理水平。2021年度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与执行方面。一是部分财权和事权不匹配,通过体制结算从各乡镇扣收1407万元,造成乡镇运行经费减少。二是运转经费保障不足,乡镇公用经费标准较低1.7万元,运转经费不足。三是违规统筹专项资金15609.97万元。四是预算批复不合规。五是无预算、超预算采购4428.77万元,30个预算单位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执行采购2780.89万元,9个预算单位超预算执行采购1647.88万元。六是上级专项资金7072.57万元使用不及时。

2.财政资金管理方面。一是存量资金7106.77万元未及时统筹。二是银行账户清理不彻底,截至2021年末,26个预算单位77个银行账户未及时清理撤销。

3.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方面。一是财政总决算数据不真实,2021年县财政局未将对国有企业的注资情况纳入总预算会计核算,总决算资产负债表少计政府股权投资5500万元。二是部门决算编报不完整,2021年有162个预算单位310个账户未在部门决算报表中反映。三是政府采购决算编报不准确。

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1年重点对县委办公室等5个预算单位进行了现场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门预算执行管理不规范。一是预算编报不实。二是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三是部门决算报表支出与部门会计账支出数据不一致。

2.财政财务收支不规范。一是县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等5个单位往来款198.82万元长期挂账未清理,部分固定资产使用管理不规范、管理责任不明确,未严格执行公务卡制度,工会收支管理不规范。二是县政府办公室等4个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三是县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等3个单位超范围列支应由职工个人负担的差旅费、社保、住房公积金费用3万元。四是县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招商引资工作不规范。五是县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办公室非税收入305.93万元未及时上缴。

3.内部审计工作开展不到位。县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等5个单位未开展内审工作,未建立内部审计制度,未配备专职或兼职内部审计人员。

乡镇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

1.决算编报和预算执行方面。一是高安镇、长龙镇政府存在决算报表支出与总预算会计账支出有差额、未严格执行公务卡制度和公务卡结算使用率不高、移交和购买资产15.88万元未及时登记入账管理等问题。二是桂溪街道办事处、高安镇政府无预算采购服务或资产359.25万元。三是桂溪街道办事处、长龙镇政府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部分附件不齐。

2.财政资金管理方面。一是高安镇政府等3个单位2年以上存量财政资金125.26万元未及时清理。二是财务管理不规范。三是高安镇、长龙镇政府未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134.87万元。四是高安镇、长龙镇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五是桂溪街道办事处其他应收款结存3年以上未清理。

3.招商引资政策执行方面。桂溪街道办事处等3个单位政策落实不到位。

二、重大战略落地和重大政策落实相关审计情况

2021年中央和市级重大政策跟踪审计

1.长江流域禁渔退捕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围绕长江十年禁渔目标任务,提出的审计建议已被采纳,龙溪河流域禁捕退捕联合执法见成效,截至20218月,联合执法机制已处理11件涉渔刑事案件,8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2.稳外贸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在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扎实做好六稳工作、推进外贸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全力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做了相关工作。审计发现,失信企业违规获得外贸补助资金,涉及金额41.62万元。

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审计情况。

1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政策执行审计中发现:一是财政资金投入未重点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获贷总量小、占比低,且融资成本较高,年贷款利率在8%—12%之间。三是执行政策不到位,股权化改革项目股本金难以赎回。四是农业社会化服务财政补助标准制定不规范,

2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涉农领域经营主体投融资风险管理审计中发现:一是建设质量未达标,涉及11个基层供销社、4个综合服务社。二是5个基层供销社未开展经营业务,5个基层供销社收入仅为房屋租金。三是资产管理不善,13处购置房产权不清,无法办理产权证,2处购置房产,未办理产权登记或变更。

2021年中央和重庆市重大项目跟踪审计

1.农业园区建设投资及现代农业产业园等项目实施审计情况。一是管理机构履职不到位,未实际运行或行使监管职责。二是农业园区项目规划、建设、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应开工未开工、建设进度滞后。三是农业担保政策落实效果不佳,农业科技园内新型农业获得重庆市农业担保有限公司垫江分公司担保贷款0.71亿元,仅占我县全部农业担保贷款的22.25%。四是部分项目未建立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实施效果未达到预期。

2.明月山绿色发展示范带基础设施项目审计情况。

明月山发展示范带基础设施项目存在项目前期工作开展不到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滞后影响项目推进等问题。

推动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各级各部门通过完善工作机制,成立专项工作组、开展跨区域合作等改革举措,分版块实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内容。出台了《垫江县贯彻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规划纲要〉工作方案》,明确了加快推动渝东北、川东北地区一体化发展33项重点任务。审计发现:存在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加快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等工作机制不够健全,跨省公交线路未开通等问题。

三、民生资金及政策相关审计情况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

一是违规挪用救助专项资金2.37万元。二是重复或叠加享受救助政策,涉及23人,追回财政资金1.02万元。三是向不符合条件对象发放救助资金,涉及121人,追回财政资金2.28万元。四是困难群众应享未享或未及时享受救助政策,涉及445人。五是县民政局监管不到位,部分乡镇街道救助职责未充分履职。

2021年度小学财务收支审计

共抽查10所小学财务收支情况,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方面。未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对《内部控制工作总结》中提出的问题未见后续整改情况。

2.收入、支出管理方面。课后延时服务费支出不规范,课后延时服务课程安排不合理、绩效考核方案标准不一。

3.食堂管理方面。支出无票入账,采购现金支付,食堂列支与食堂支出不相关费用45.21万元。

4.工程管理方面。1所学校的建设工程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0.61万元,1所学校未留工程质保金1.63万元,合同签订不规范等。

四、政府投资管理及项目相关审计情况

2021年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开展跟踪审计1个,建设管理审计调查3个,投资项目审计2个。县纪委监委针对交通建设项目质量检测不规范的问题约谈提醒29人次。开展社会中介审计报告核查7个,约谈了其中4家中介机构。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垫江县东部片区新型城镇化PPP项目2021年度跟踪审计

1.未严格履行国家建设程序。2个项目未取得概算批复,3个项目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个项目未按规定办理项目审批手续,1个项目已开工建设未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2.项目财务管理不规范。项目注册资本未及时到位1500万元。项目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收取履约保证金。2个项目未及时编制工程竣工结算及竣工财务决算。

3.工地试验室管理不规范。G243复线、S415南部快速通道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未在施工现场设置工地试验室。

4.施工现场管理不规范。一是3处弃土场用地未取得审批手续,弃土未及时外运,弃土场标高控制不合理,临时弃土场未及时复垦。二是 S415南部快速通道K2+800抗滑桩挡板墙背未按设计图施工、挡板间距过大,大沙河桥下河道疏浚不彻底,部分排水沟未达到使用效果。

垫江县卫生系统等3个项目建设管理审计

1.垫江县卫生系统建设管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一是工程建设领域政策落实不到位。13个医疗卫生机构41个项目的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部分项目履约保证金收取不规范,工程进度款支付不及时,工程结算价款未经审核等。二是建设管理方面的制度不健全。招投标管理办法未及时修订,未建立工程造价、项目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监管制度。三是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四是部分项目招标管理不规范。五是施工合同内容不完整、合同工期执行不到位。六是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七是项目财务管理不规范。

2.垫江县交通局系统建设管理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一是落实部分交通建设计划任务组织管理不到位。二是落实部分交通建设放管服改革事项不到位。三是履行部分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职责不到位。四是履行交通建设参建单位监管、造价行业监管等职责不到位。五是部分公路养护职责落实不到位。六是部分交通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

3.兴垫公司、朝阳公司建设管理审计发现问题。一是重点建设项目进展缓慢,农民工工资政策落实不到位。二是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不到位。三是招投标不规范,合同执行不到位。四是建设管理内控制度不完善,对参建单位管理不到位。五是建设资金管理不到位,会计核算不规范。六是社会机构审计报告不真实。七是内审人员配备不足,内部审计制度不完善。

2个投资项目审计发现的问题

1.工程造价控制不到位。2个投资项目因工程量计量不实。

2.合同执行和财务管理不到位。明月小区建设工程前后总延误工期377日历天,未按合同约定验收合格后退还履约担保金、应计未计开发成本、未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3.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一是省道S415武田岔路口至曹回场镇段改建工程概算审批手续办理不到位。二是未提交地质勘察文件、先开工建设后取得可研批复。三是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未进行公开招标。四是对施工、监理人员脱岗处罚不到位。五是绿化工程管护监管不到位。六是内控制度建立不完善。

五、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审计情况

垫江县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审计

1.垫江县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审计调查。

国企监管方面。25户国企资产2.68亿元未纳入财政及国资监管系统,35户企业存在2个主管部门共同监管,6户企业与主管部门、事业单位人员混岗,1户企业围绕主管部门职能、依托部门管理优势取得收入,政府部门无偿借用2户企业4辆汽车。

国企经营方面。实体经济薄弱,国有资产主要集中在5户投融资企业,21户企业长期亏损,难以持续稳定增长,非正常经营企业2户,处置难度较大。

国企资产管理方面。3户企业会计核算不规范。

国企融资担保方面。债务规模大,还本付息压力大,息税前利润不能覆盖财务费用,国企间互相担保多,连带责任风险大,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国企为民营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或自然人提供担保或借款。

国企投资方面。1户企业股权投资未充分保障国有权益。30个已完工程项目未及时转固,涉及投资金额21.16亿元。2个工程建设项目进度严重滞后。

国企改革方面。管理链条过长,全县三级企业8户,四级及以下企业2户。设董事会企业2户未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完善董事会考核评价制度体系。

2.垫江县国企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2021年对朝阳公司、重庆吉高环卫清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县校办产业联营中心2020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重大决策及投资风险管控方面。2户企业改革不到位,清算注销工作未按时完成。1户企业未建立“三重一大”决策和采购管理等制度。1户企业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内审机构不健全。

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方面。2户企业未按权责发生制核算企业损益、项目支出及负债。1户企业1个项目未按相关性原则分配资金使用费。1户企业未经审批,账务上直接将价值501.84万元工程物资核销处理。2户企业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1户固定资产产权划分不清晰。

企业内部管理方面。1户企业未建立固定资产购建、使用、处置和清查等管理制度。1户企业改革期间购买车辆,并被上级部门借用,一辆轿车长期被主管事业单位无偿借用。1户企业存在多支付工资。1户企业劳动合同条款设置不合理、不完整,增加企业补偿负担。1户企业在公开采购及供货环节履职不到位,存在校园食品安全隐患。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审计

经抽查10所小学财务收支情况,在资产、债权债务管理方面发现存在以下问题:1所学校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3所小学7件物品未标明净值。2所小学物资未按规定纳入固定资产台账。闲置校舍未及时纳入管理及权属不明确等问题。

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审计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牵头解决部分生态环保突出问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在贯彻上级政策部署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方面。一是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执行不到位,2019年至2020年均有企业应纳入未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二是危险废物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2019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在上级部门考核中被扣分。2020年未按《垫江县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建立检查台账及问题整改清单,缺乏问题整改反馈机制。

2.在完成目标任务和履行管理监督责任方面。一是重要水功能区水质未稳定达标。二是污水处理厂排放水质监管力度不够。三是餐厨垃圾处理厂渗漏导致河流水质恶化未及时处理。四是畜禽养殖禁养区仍有3家规模化养殖场未关闭。五是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监管工作开展不到位,存在对农村生活污水调查系统填报真实性、完整性审核不严,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不规范等情况。

3.在资金管理和项目运营方面。一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执行不到位。二是以奖促治专项资金在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调整的情况下用于备案外其他项目425.91万元,未按要求在项目库系统中更新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进度。三是对乡镇使用环保专项资金开展工程项目监管不到位。3个乡镇3个水生态修复项目招投标流于形式,1个乡镇1个水生态修复项目未经招投标程序直接委托给指定公司。四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不到位,4个项目未经立项程序直接实施,5个项目建设程序倒置,1个项目未按规定时间完工,1个项目建设增加工程量未经审批,不能有效控制工程质量和进度,4个水生态修复项目进度滞后,效果未达预期效益,资金投资效益不佳。

六、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及整改情况

审计整改成效显著。截至20226月底,共完成审计项目34个,审计发现问题486个,问题金额45.13亿元边审边改问题14个、金额322.74万元,达到60天整改期的审计项目23个,涉及问题324个,问题金额22.45亿元,完成整改的问题279个,整改率86.11%,完成整改金额21.5亿元,正在整改的问题45个。2020年清理出的2018-2019年县级层面20个未整改问题已完成整改销号18个,还有2个问题需要继续整改。2020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中还未整改的20个问题已整改销号6个,还有14个需要继续整改。

少数部门审计整改工作推进缓慢。一是截至20227月,畜禽养殖禁养区内仍有3家规模化养殖场未关闭问题尚未明确整改方案,整改工作推进缓慢。二是个别单位整改回复,超整改期约6个月。三是天然气技改扩能项目未按计划实施问题,力争202212月底进入试车调试阶段。

案件线索移送情况。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移送问题线索8件,特别是在公务费用报销、工程建设领域、乡村振兴、征地拆迁补偿和招投标环节的违纪违规问题方面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形成问题线索并移送处理。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提高政治责任意识,确保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落地。认真贯彻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决策和部署,切实加强各级各部门政治责任,督导工作落实到位。严格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落实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

加强财政预算管控,强化财务监督。进一步加大预算收入统筹力度,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合理安排支出预算规模,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量入为出。进一步细化量化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增强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执行预算法相关规定,规范预算批复,准确完整编制预决算,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清理往来款项,编制决算报表,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

加强县属国企管理,推进统一监管改革。加强对县属国企的管理,积极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改革,实现企业自主经营。推动投融资平台公司实体化转型,加强对企业融资担保的监管力度,避免担保损失。督促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内部控制机制及内部审计机构,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加强对政策知识掌握了解,落实重点改革任务推进,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积极推动环境保护相关项目开展。用好用活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强化工程建设管理,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工程领域相关政策,理顺行政审批职责权限,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政策,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完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中介机构造价审核及问责机制。加强对造价审核管控。加强招投标和合同执行的管理,严格按相关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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