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审计局关于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公告
自2023 年 7 月以来,我县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审计委员会、全国审计工作会和市委、县委审计委员会历次会议要求,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重庆市审计局工作安排,垫江县审计局对2023年度垫江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县级部门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等进行了审计。2023年7月至2024年6 月,共审计25个项目,涉及33个单位,审计发现问题296个,问题金额9.54亿元,督促被审计单位上缴或归还财政资金805.73万元,对1个社会审计机构进行中介核查,核减工程价款12.62 万元。推动完善相关领域管理制度29项。编发审计信息95期,被采用32期,被中国审计报采用1期;撰写要情16期、专报20期。审计报告、要情、专报等获领导批示75篇次。毛平书记及张涛县长多次在县东部片区新型城镇化ppp项目、县第二批保交楼项目等重大事项做出重要批示。为加强审计整改责任落实,县委审计委制定出台了《垫江县审计整改约谈办法》,撰写的相关信息被中国审计报采用进行发表。
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以来,在宏观经济形势复杂严峻,财政收支持续承压情况下,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为全县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大局保持稳定提供了有力的财政支撑。
1.扩财源促征收,增强财政实力。统筹各类收入来源,多措并举增加财政收入。培植财源,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33310万元。强化征管,对3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动态监控。盘活“三资”,完成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19671万元等。
2.抓项目促发展,强化稳进增效。做好“资金池”与“项目池”平衡对接,确保重点项目落地见效。投入衔接资金9736万元,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工作。统筹资金61864万元,支持城市更新改造。安排资金138825万元,支持产业基础设施建设。
3.防风险释压力,努力除险清患。统筹发展和安全,保安全、护稳定。兜牢“三保”底线,预算足额安排。防范债务风险,化解隐性债务。严肃财经纪律,除险清患,增强内控制度执行力,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4.抓改革提质效,积极革新求变。持续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深化预算管理革新,持续推动党政机关过“紧日子”,2023年预算压减公用经费2479万元,实际压减1363万元。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监管、财政投资评审等事项,积极改新求变。
5.保民生兜底线,实现惠民有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办好民生实事问题。全县民生支出5322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6%。主要为教育支出147802万元、城镇棚户区改造支出4259万元、养老服务补助支出1736万元等。
一、县级和乡镇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县级预算执行审计
2024年3—5月,重庆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垫江县202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编制与执行方面。一是预算编制不完整。2023年,县残疾人联合会等 11个部门未编制年初采购预算,无预算采购2418.24万元。二是违规报销差旅费 。
2.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一是以拨作支,虚列支27,646.49万元。二是污染治理项目推进缓慢,上级专项资金2624.7万元未发挥效益。三是未及时拨付专项资金412万元。四是违规统筹专项资金 1041.6万元平衡财政预算。
3.财政资金管理方面。一是工资专户管理不严格。二是未按计划清理以前年度财政借款。
4.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方面。垫江县曹回镇等 5家预算单位决算编报不准确。
(二)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2023年度,重点对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局3个预算单位进行了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门预算与执行方面。一是预算执行不到位。二是县规划自然资源局非税收入账实不符。三是县交通局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2.财政财务收支使用方面。一是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18.19万元、县交通局虚列支出、危桥改造专项推进缓慢。二是资产管理不规范。三是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交通局往来款125.48万元长期挂账未清理。四是财务核算管理不到位。五是未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3.其他方面。一是招投标不规范。二是县规划自然资源局未在法定期限内实施行政罚款。三是内部审计工作开展不规范。县规划自然资源局等三家单位未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三)乡镇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
2023年度,重点对澄溪、三溪、沙河3个乡镇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决算编报和预算执行方面。一是预算编制不完整。澄溪镇等3个乡镇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46.41万元。二是预算支出管理不规范。三是预算编制不细化。澄溪镇兴澄体育公园等6个项目预算编制不细化。
2.财政资金管理方面。一是未严格落实公务卡结算制度。二是专项资金使用不及时、绩效差。三是财政财务管理不规范。澄溪镇、沙河乡未及时清理往来款。澄溪镇政府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四是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五是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
3.其他方面。一是工程管理不规范。澄溪镇政府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履行施工程序。三溪镇政府转嫁路面检测费用给施工方、项目招投标公告与合同约定工期不一致。二是三溪镇政府临聘人员管理不规范。三是沙河乡、三溪镇政府未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二、民生资金及政策相关审计情况
(一)2022年度应对新冠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
1.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2.受赠财产管理不到位。一是未公开受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二是受赠财产未及时使用。三是未建立受赠财产的使用制度。
3.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办法。县生态环境局开展疫情期间涉疫废物处理事项无相关审核验收资料。
(二)垫江县2022年度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审计。
1.专项补助资金发放不规范。一是“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发放不规范。二是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数据不精准。
2.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一是部分项目进度缓慢且虚报进度。二是2022年部分产业项目缺乏可持续性。如:沙坪镇白杨村菊花种植项目,年限3年,2022年新建种植基地98亩,2023年改种黄豆和高粱等其他农作物。
3.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不到位。一是沙坪镇挪用衔接资金,多申报财政衔接资金。二是以拨代支衔接资金365万元。
(三)2013年以来完工(关账)国外贷援款项目资产管理使用专项审计。
1.未执行资金管理规定制度。一是未按规定建立国外贷援款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截至2023年8月,县财政局未制定使用国外贷款、赠款管理制度。二是部分贷款项目未开展绩效管理。截至2023年8月,县财政局未对世行生态家园富民工程、世行重庆市统筹城乡发展与改革二期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2.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2020年11月13日,县中医院内科综合大楼项目已竣工验收,2022年正式投入使用,截至2023年7月底,该大楼仍未办理竣工决算。
3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县中医院内科综合大楼项目未及时计入固定资产核算管理。二是未对固定资产清查盘点。三是资产使用效益低下。
三、企事业单位审计情况
2023年度,对企事业单位开展审计项目5个(其中:医疗卫生领域财务收支审计2个、国有企业财务收支审计2个、教育领域财务收支审计1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
1.对重庆市垫江县人民医院、垫江县中医院2020—2022年度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如下:
(1)预算执行与财务管理方面。一是部分费用应纳未纳入绩效总额核算。二是2个医院部分医疗项目重复收费、超规定收取床位费等。三是县医院违规线下采购药品和耗材。四是往来款未及时清理。五是中医院定额发放差旅费23.1万元。六是债券资金使用不规范。
(2)其他方面。工会经费支付不合规。
2.重庆市垫江中学校2020—2022年度财务收支审计。
(1)预算执行及财政财务收支方面。一是补助发放不规范。二是财务收支管理不规范。三是往来款89.48万元长期挂账,审计期间已清理4.08万元应付账款。
(2)食堂与工程管理方面。一是食堂账列支离职困难补助13.97万元,二是食堂大宗物品招采过程把关不严、出入库签章管理不完善。三是垫江中学校体育馆新建工程未按期完成施工且未预留工程质保金。
(3)内控和内审工作开展方面。一是部分内控制度制定不符合相关规定。二是垫江中学校未开展内审工作。
(4)其他方面。工会经费支出不合规。
(二)国有企业财务收支审计。
对重庆鼎发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2022年度财务收支、重庆澜泉供水有限公司2020—2023年度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如下:
1.财务收支管理使用方面。一是澜泉公司自立项目收取基本水费194万元、应收款项4284.77万元暂未计提坏账准备。二是鼎发公司违规收取燃气工程安装费6.8万元、应收款项11558.29万元未落实收账责任、超范围使用专项储备(安全生产管理费)730.99万元等。
2.建设项目管理方面。一是鼎发公司建设工程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二是已完工在建工程未及时转作固定资产。
3.内控制度及内审方面。一是鼎发公司、澜泉公司内控制度不健全、内控制度执行不严。二是澜泉公司未设置内部审计机构、未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4.其他方面。一是鼎发公司未足额收取工会会费、未对吸收合并和股权收购事项进行资产评估。二是澜泉公司未及时足额收取实收资本2455万元、新增贷款3500万元未履行县国资委批准等报批程序、未建立资产负债率管控体系。
四、政府投资管理及项目相关审计情况
2023年度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4个(其中:跟踪审计1个,建设管理审计调查1个,项目结算审计2个),累计为政府节约投资资金1763.36万元,有效保障了公共资金的合理使用,防止资金的浪费、滥用和挪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垫江县东部片区新型城镇化PPP项目(2023年度)跟踪审计情况。
1.履行国家建设程序方面。1个项目(垫江县三合湖湿地公园及应急避险广场建设)未及时送财政评审中心评审,1个项目(垫江县三合湖湿地公园及应急避险广场建设)已施工却仍未出具正式设计文件,1个项目设计程序变更不规范,3个项目竣工后未组织验收擅自交付使用,2个项目未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2.合同执行方面。建设期绩效考核不规范,一是未对各子项目实施考核。二是未分期实施考核。
3.项目建设进度方面。垫江县城市博览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东部片区旅游集散中心项目计划于2023年9月全部完成,城南污水处理厂计划2023年12月全部完成,截至2024年6月底现场皆未完成。
4.认质认价进度方面。认质认价进度滞后,截至2023年12月,东部片区新型城镇化PPP项目已完工并通过验收的子项共12个,已完成认质认价工作的子项只有5个。
5.咨询机构结算审核方面。全过程咨询机构结算审核存在把关不严的情况。
(二)垫江县乡镇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建设管理审计情况(附带社会中介机构出具报告核查)。
一是兴垫公司部分前期审批程序未严格执行。二是对监理单位履职行为监管不力。三是招投标管理不规范,未按核准意见招标。四是造价审核不准确,多结算工程价款12.62元。五是对工程质量把关不严,未按规定委托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等。
(三)2个项目结算审计情况。
对垫江县文化片区道路工程二标段结算和垫江县工业园区现代制造业产业园建设项目竣工结算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如下:
1. 工程造价控制方面。2个投资项目因工程量计量不实、错误或重复计算等多计工程价款128.52万元。
2. 合同执行方面。一是垫江县工业园区现代制造业产业园建设项目超工期294日历天、S513裴兴至三溪段改建工程超工期5个月13天。二是两个项目建设单位未督促施工单位对失效保函进行续期。
3. 工程建设管理方面。一是垫江县文化片区道路工程二标段质量把关不严,存在压实度检测报告不真实,管网回填材料机制砂未进行检测等问题。二是垫江县工业园区现代制造业产业园建设项目存在施工单位施工员变更未经审批、将检测费转嫁给施工企业等。
4.履行国家建设程序方面。垫江县工业园区现代制造业产业园建设项目未按县发展改革委核准意见招标、未按规定办理项目概算审批、未在开工前办理施工许可和质量监督手续。
五、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审计情况
2023年度,在各项审计中继续重点关注企业、事业单位、自然资源等3类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审计。
审计重庆鼎发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澜泉供水有限公司发现问题:一是澜泉公司资产管理有漏洞。二是鼎发公司资产管理不规范。三是鼎发公司资产核算不规范。四是鼎发公司、澜泉公司均未全面清资核债。
(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审计。
在对事业单位进行项目审计时,对事业性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关注,发现问题如下:一是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薄弱。垫江中学校资产未定期进行盘点清理、资产卡片账未按规定登记;二是部分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不高。垫江中学校、垫江县中医院都存在部分资产闲置问题。三是资产处置程序不合规。垫江中学校、垫江县中医院先自行对部分资产进行处置,后再向有关部门提出资产处置申请。
(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审计。
2023年度,对垫江县林业局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进行了审计,县林业局已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牵头全县林长制工作。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1.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和资源环境监管职能履行方面。一是推动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较为缓慢。二是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部分任务未落实。三是未及时调整行政处罚标准。
2.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与规划任务完成方面。一是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有害生物防治任务未完成。二是垫江县林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未按规定执行。
3.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面。一是未按规定开展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二是处罚决定执行情况后续监管不严,对补种、复绿等行政处罚执行未有效监督。三是对兑付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监管不严,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对退耕还林业主方补助资金。
4.资源环境相关资金项目管理绩效方面。一是罚没收入122.65万元未划入国库,未及时清理罚没收入导致资金滞留银行未及时划入国库。二是2022年度林业发展改革和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相关资金未及时使用大量结余。
六、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及整改情况
(一)审计整改成效较为明显
1.“审计问题清单”整改工作成效。自“审计问题清单”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县委书记毛平同志、县政府张涛县长和彭锋常务副县长,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多次亲自组织召开整改工作专题会议。为进一步落实市级“审计清单”问题的整改,多次深入现场办公,定期督查问题整改进度和落实情况,保障整改的真实有效。
2.其他审计问题整改工作成效。县审计局在鼎发公司、县中医院财务收支审计中,指导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督促鼎发集团清退违规资金,送达审计结果。其中撰写的审计专报、审计要情得到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性批示。
(二)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申请整改延期错误预估整改完成时间。二是部分单位提交的附件资料不完善,沟通不充分。三是整改力度有待加强。
(三)案件线索移送情况。
2023年7月以来共移送线索10件,其中: 1人被立案,5人书面诫勉, 1 人被批评教育,县水利局对湖北清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
七、审计建议
(一)优化财政管理,提升预算执行水平。强化预决算管理,促进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并严格执行,确保决算编制真实完整。加强非税收入征管,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强化专项资金管理,及时分配、拨付、使用各项专项资金,压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二)抓实惠民政策落实,做好民生实事。进一步规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扶持奖补资金及医疗保障等民生资金管理,促进惠民政策落实落地,严把审核关,兜牢民生底线,做好民生实事。
(三)强化国有资产管理,促进资产保值增值。建立健全资产使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增强责任意识,定期进行全面清理,摸清底数和资产状况,规范处置程序,强化国有资产管理。通过出让、捐赠等方式盘活长期闲置的可用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促进资产保值增值。
(四)规范建设项目流程,提高公共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据实办理结算、履行监理职责、强化合同执行。严格落实基本建设程序审批,强化立项、可研、用地等基本建设程序的审批,落实质量监督、安全监管、开工备案等。强化造价审核管控,落实现场签证制度,确保现场签证和设计变更真实有效。
(五)聚焦生态环境保护,提升资源管理水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认识自然资源保护和林业产业发展的重大意义,重视生态产品总量和质量,做好资金使用绩效管理,开展规划实施评估工作。强化林业资源节约保护监督,落实执法全过程监管,做好复绿和补种监督检查,提升林业行政执法管理水平。
(六)强化“审计清单”管理,提高整改质量。进一步明确整改时限,及时关注进展情况,完善整改资料,强化“审计清单”管理。加强整改责任单位与整改协同单位、县局业务科室和市局业务处室之间沟通,保障“审计清单”问题限期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