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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水利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05


2023年,县水利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严格规范依法行政,强化责任担当,依法履职尽责,扎实推动依法治水管水取得新进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现就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统筹推进,营造法治政府氛围。

1、全面学习,精准领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一是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体学习,重点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经济思想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二是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落实3名领导干部参加法庭旁听和法治理论抽考,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法治理论网络学习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三是组织开展了第三十一届世界水日、 第三十六届中国水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宪法宣传周”等一系列法律知识宣传学习活动。

2、认真履职,全面落实。局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水利法治建设,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身作则、带头示范,对照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多次主持召开涉及法治政府建设的会议,结合水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文化、水工程保护等水利重点工作,及时研究落实水利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要求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工作内容,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其他工作的有机结合。

3、问题导向,法治优先。制定了《2023年度信访工作要点》,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制定了具体工作措施,为矛盾化解、维护稳定提供保障。在涉水违法违规案件立案执法过程中积极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通过局案审委员会集中审核,使每一个案件均正确使用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立案依据;处罚结果依据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重庆市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为准绳进行精准处罚。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部门职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根据全渝通办相关要求,为统一市、区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外公布的办事指南,确保同一事项在全市范围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推动事项实施规范统一,市水利局通过“渝快办”平台的管控功能将相关要素(包括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事材料等)进行了统一管控(区县无法修改),实现了市、区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政务服务办事标准完全一致,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二是建设项目水影响论证报告审批一件事。该“一件事”可同时办理“取水许可”、“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专用水文测站设立、撤销审批”3个行政许可事项,由市水利局统一梳理流程,并于10月中旬上线运行。项目若涉及“取水许可”、“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专用水文测站设立、撤销审批”中2个及以上行政许可事项,原则上按照《编制大纲》编制为一本报告,作为建设项目水影响论证报告审批一件事一次性申请报批。项目若涉及市级许可权限,由市水利局统一组织集中审查,按许可权限分别出具许可文件,若仅涉及区县许可权限,由项目所在区县组织集中审查并出具许可文件。三是涉水事项电子证照为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和河道采砂许可电子证照;无“奇葩证明”,无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任何方式设置变相行政许可事项。全年完成审批件53个,其中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12个,取水许可报告书1个,洪水影响评价报告8个,初步设计报告3个(含永兴水库改建初设延期批复);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18个,取水许可报告表2个(兴页4井钻探工程压裂供水,线下),洪水影响评价简易程序9个。

2、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根据《中共垫江县委办公室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垫江县水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垫江委办发﹝2019﹞15号)和《垫江县司法局关于印发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指引的通知》、《垫江县司法局关于转发<重庆市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等,我局进一步调整完善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将行政执法责任清单与权力清单相对应,明确权责事项、设定依据、实施主体、责任主体等,确保各项行政职能依法依规运行。

3、依法开展水资源、水土保持收费管理。严格按照《重庆市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和《重庆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开展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2023年共计征收水资源费约385.5万元,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214.18万元,全额入财政专户。

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一是加强《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宣传,通过局LED屏、渝快政、下乡检查工作等方式,积极开展宣传。二是加强水利系统诚信文化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水利建设专题宣传,引导和督促各建设单位开展主题明确、形式多样的集中宣传活动,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广泛推动各类宣传活动。

(三)突出水利行业特点,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加强规范性文件事前审查、事后备案等工作。同时根据相关要求,认真开展现行相关文件清理工作,并及时将清理结果报送县政府法制办。

2、建立健全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制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了本部门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追究范围、追究方式和追究程序,明确规定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中应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责任与追究相适应、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等原则,确保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得到有力实施。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有效做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3、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利用政府网站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通过网站发布法律法规、行政执法、行政办事流程、工作动态、规划计划、年度预算等政务信息;二是明确行政诉讼渠道,加强对违法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四)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民主化水平。

1、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加强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决策执行问题反馈机制和决策后评估制度。完善行政决策议事规则,规范决策程序,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2、实行重大决策公开制度。畅通公众参与决策通道,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按照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原则向社会公开,使群众及时、准确了解我局相关工作动态。

3、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并签订法律顾问合同,为机关和局下属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着力提升依法行政的专业性、合法性。

(五)行政执法权责统一、强化水行政执法。

1、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决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这三项制度,三管齐下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力度,督查指导执法工作落实,提升行政执法意识,增强执法人员业务能力。

2、优化改进执法方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执法全过程中,优化改进以往执法方式,加强以人为本的人性化执法理念,无论是在违法现场,还是在调查过程中都结合违法事实,开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办案中做到秉公执法,注重以案说法,让违法当事人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明白他所做行为的危害性和后果,促使其今后不再违反。

3、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按照《垫江县司法局关于印发<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指引>的通知》和《垫江县司法局关于转发<重庆市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要求,积极配合做好各项改革工作;二是积极申请成立水利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完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专业执法+联合执法的行政执法体系,确保协作执法组织有力、运转顺畅。建立部门联动协作工作机制,实施联合行政执法,从而加大了执法力度,震慑了相关违法群体和个人。今年我局共计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14件,罚款3.1万元。其中简易程序9件,已结案,普通程序5件,还有3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全力将争议化解在初始阶段。

1、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预防性制度机制建设,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坚持四级联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机制,强化相关领域信访信息研判和问题线索移送,以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为目标,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抓好信访舆情监测引导,落实动态梳理、分类列管,加强信访重点人员服务管理。坚持和完善重要敏感时期战时工作机制,在重要敏感时期超前谋划部署,实行稳定信息日报送、稳定形势日研判、重点问题日交办、重点人员日点名等制度机制,掌握工作主动权;加强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防止重大不稳定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发生,确保重要敏感时期稳定。

2、完善诉源治理机制,构建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纠纷解决机制。严格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的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推进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委会建立的通知》精神,建立健全行业调解+社会调解无缝衔接调处机制,发挥水利部门在预防解决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职能作用,今年成功调解涉及水利纠纷3件,法规监督科单独调解2件,与运行管理科共同调解1件。

3、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维护社会治安良好秩序。狠抓信访稳定责任落实,全面落实了《重庆市信访条例》,建立理性、有序、依法信访秩序和领导干部变上访为下访工作机制;高度重视初访处置和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发现苗头及时处理,尽量把各种矛盾纠纷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之中,把各类涉水突出问题解决在基层,基本实现了无信访存量的目标;高度重视重大节日、重要时间节点的稳控工作,制定专项方案,建立专班,配合属地乡镇采取一盯一、一盯几、几盯一等方式,将重点人员稳控在当地,全县三峡移民群体稳定态势总体可控,实现全年进京上访零目标。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印发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分工责任制,并与各科室、局属各企事业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制定了年度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检查。利用水利安全生产信息系统,进行隐患监管、危险源监管、事故管理等,有效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用法治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不足

(一)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需进一步提升。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还需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需进一步提高。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专业力量与工作任务相比仍显薄弱,虽然有法律顾问共同开展工作,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老龄化且后备力量不足,在日常执法工作中难以全面展开,在大型活动中力量明显薄弱,执法人员整体素质需要提高。

(二)工作创新有待加强。工作过程中按部就班,创新思维不够,如何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创新法治政府建设,仍需不断探索。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学习,提升理论水平。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法治意识,强化使命担当,增强履职能力;

二是加强培训,提高执法能力。持续加强水行政执法的能力建设,加强对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和乡镇赋权执法事项的行政执法能力培训,全面推行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三是加强监管,推动依法履职。全面履行法定职能,加强行业监管,加快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依法监管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

四是加强宣传,推进法治运用。继续营造法治宣传的良好氛围,广泛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安全生产月国家宪法日等宣传活动,不断增强水利普法的广度和深度,提升水利系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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