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垫江县曹回镇摆摆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重庆长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根据你司关于垫江县曹回镇摆摆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行政许可申请(项目代码:2205-500231-04-01-148497),我局组织专家对《垫江县曹回镇摆摆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送审稿)》进行了审查。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和专家评审意见,现就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同意工程河段河道治理防洪标准为桥梁设计防洪标准50年一遇,河流防洪标准20年一遇洪水标准进行评价。
二、原则同意涉河建设方案及涉河建设方案的洪水影响评价结论。
曹回镇摆摆桥桥梁全长73m,桥梁上部结构采用(18+25+18)m预应力砼现浇箱梁;下部结构桥墩为圆柱式墩接桩基础,桥台为重力式桥台,扩大基础。桥墩采用直径为1.4m圆形墩,墩高11.6m,桩基采用直径1.6m的钻孔灌注桩,桩高16和14m。
垫江县曹回镇摆摆桥工程项目报告和图纸中所涉及的坐标均采用大地2000坐标系统,高程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工程涉河建设主要参数如下表:
涉河建筑物主要参数表
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工程名称 |
/ |
垫江县曹回镇摆摆桥工程 |
|
工程所在位置 |
/ |
垫江县曹回镇河南村摆摆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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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标 |
度 |
东经:107.4509 北纬:30.3490 |
|
设计洪水标准 |
年一遇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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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宽度 |
m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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岸坡坡比 |
/ |
1:2.2 |
|
桥梁与河道夹角 |
度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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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长 |
m |
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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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宽 |
m |
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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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数 |
/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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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径 |
m |
2×18+25=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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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底高程 |
m |
291.76~393.75 |
|
梁高 |
m |
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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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面设计高程 |
m |
394.66~396.45 |
|
设计断面洪水流量 |
m3/s |
800 |
|
桥位处设计洪水水位 |
m |
388.04 |
三、有关要求
(一)你司要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妥善处理好工程涉及的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工程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关部门同意后方能实施。
(二)本涉河建设项目的实施由县水旱灾害防范和河道管护站负责监督管理,并服从防汛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工程开工前,将施工安排报送县水旱灾害防范和河道管护站备案;并由具有测量资质的单位施放工程建设控制坐标,我局将对工程建设控制坐标施放情况及工程实际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复核;项目法人要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弃土弃渣,施工完工后应及时拆除施工设施,清除弃渣等阻碍物,确保行洪安全;项目法人应在汛前编制完成年度度汛方案和抢险应急预案并报防汛指挥机构和工程所在镇街备案。
(三)工程竣工后,水利部门不再组织涉河事项专项验收,其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的综合验收应有水利部门参与。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四)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若要继续建设,应重新履行行政许可手续。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五)项目法人应严格按照批复的内容和要求实施。
附件:垫江县曹回镇摆摆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专家组评审意见
垫江县水利局
2023年3月14日
附件
垫江县曹回镇摆摆桥工程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专家组评审意见
2023年2月10日垫江县水利局组织专家进行了评审,该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基本符合《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论证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渝水设〔2019〕1号)的要求编制,桥梁设计防洪标准50年一遇,河流防洪标准20年一遇,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要求,洪水分析基本合理,洪水影响评价基本合理。现将修改后的《垫江县曹回镇摆摆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形成专家组意见如下:
1、概述部分补充桥梁工程特性表,明确河道、桥梁的洪水标准,桥下天然河道宽度,岸坡地质状况及坡比、桥梁结构及桥墩布置、桥梁的尺寸、桥面及桥梁底部高程等有关洪水评价的重要指标。
2、控制断面的选取应作必要的分析,三河口电站橡胶坝坝高、坝长等主要技术参数应在选取控制断面前作详细介绍,利用河床比降,推求回水长度,从而确定作为影响桥梁处洪水水面线的关键卡口,并推求不同频率的洪水水面线。
3、桥墩占据行洪断面的问题:“桥墩占据三河口电站水库库容0.37方”的提法意义不大,关键是桥墩是否占据了洪水标准内河道的行洪断面,如果影响了行洪,补救措施是什么要明确。
4、简单介绍施工组织情况,明确施工时段,特别是洪水标准范围内的基础及桥墩施工如何度汛,施工导流方案。中间①②号桥墩建基面高程、桥下河床高程、施工时河水水位、施工时段等是施工导流方案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