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水利局关于牡丹城天璟小区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重庆市亿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司提交的牡丹城天璟小区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202-500231-04-01-481329)和《牡丹城天璟小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牡丹城天璟小区位于垫江县桂溪街道新华街白银路,总占地面积3.15hm2,其中永久占地约2.80hm2,为主体工程区用地;临时占地约0.35hm2,为施工临时材料堆放、施工营地、临时停车用地。
总建筑面积73642.71m2,地上建筑面积56794.55m2,地下建筑面积16848.16m2;共建设6栋住宅、2栋商业、地下车库及其配套设施组成。
本项目是新建工程。施工中产生挖方14.37万m3,填方量0.46万m3,产生弃方13.91万m3。其中运至垫江县永平镇恒业页岩砖厂6.85万m3,运至垫江县宏发新型节能建材有限公司砖厂利用7.06万m3。
本工程已于2022年6月开工,计划2026年6月完工,总工期为49月。
本方案编报性质为补办方案。项目总投资25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费用为15720万元。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相关资料等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6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3.15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水土流失治理度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 %,林草植被恢复率97% ,林草覆盖率27%,表土保护率不计取。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本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353.59万元,其中主体设计已列投资307.14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46.45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中:植物措施投资0.07万元,监测措施投资22.67万元,施工临时措施投资9.23万元,独立费用7.69万元,基本预备费2.3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44070.60元。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本项目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由县水保站负责日常监督管理。
(二)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按程序与主体工程设计一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作为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依据。重要防护对象应当开展点对点勘察与设计。无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三)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四)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按规定在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五)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项目开工前向县税务局申请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七)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渝水﹝2016﹞83号规定办理。确需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外新设弃渣场的,可按照水保﹝2019﹞160号规定执行。
(八)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九)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十)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自行失效。
附件:1、牡丹城天璟小区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牡丹城天璟小区水土保持方案评审意见
垫江县水利局
2022年11月23日
附件1
牡丹城天璟小区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
牡丹城天璟小区 |
流域管理机构 |
长江水利委员会 | |||||||||||||
涉及省市 |
重庆市 |
涉及地市或个数 |
/ |
涉及县 或个数 |
垫江县 | |||||||||||
项目规模 |
总占地3.15hm2,总建筑面积73642.71m2,共建设8栋建筑。 |
总投资 (万元) |
25000 |
土建投资 (万元) |
15720 | |||||||||||
动工时间 |
2022年6月 |
完工时间 |
2026年6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6年 | |||||||||||
工程占地(hm2) |
3.15 |
永久占地(hm2) |
2.80 |
临时占地(hm2) |
0.35 | |||||||||||
土石方量(万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弃)方 | ||||||||||||
14.37 |
0.46 |
/ |
13.91 | |||||||||||||
重点防治区名称 |
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 |||||||||||||||
地貌类型 |
丘陵地貌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轻度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3.15 |
容许土壤流失量 [t/(km2·a)] |
500 | |||||||||||||
水土流失预测总量(t) |
1370 |
新增水土流失量(t) |
1246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防治标准 | |||||||||||||||
防治指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挡护率(%) |
94 |
表土保护率(%) |
—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7 | |||||||||||||
防治措施 |
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主体工程防治区 |
主体设计:雨水管网978m、透水铺装4522m2 |
主体设计:景观绿化8507m2 |
主体设计:车辆冲洗站1座。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546m、临时沉沙池3口、防雨布遮盖2500m2。 | |||||||||||||
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 |
/ |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3482m2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212m、临时沉沙池1口、防雨布遮盖800m2。 | |||||||||||||
投资(万元) |
主体:85.59 |
主体:220.50新增:0.07 |
主体:1.05;新增:9.23 | |||||||||||||
水土保持总投资 (万元) |
353.59(新增46.45) |
独立费用(万元) |
7.69 | |||||||||||||
监理费(万元) |
0.00 |
监测费(万元) |
22.67 |
补偿费(万元) |
4.41(44070.60元) | |||||||||||
方案编制单位 |
重庆佳之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重庆市亿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邬英 |
法定代表人 |
邱志峰 | |||||||||||||
地址 |
重庆市垫江县桂阳街道桂西大道南段161号 |
地址 |
重庆市垫江县桂阳街道牡丹大道88号 | |||||||||||||
邮编 |
408300 |
邮编 |
408300 | |||||||||||||
联系人及电话 |
罗小周/ 18696927322 |
联系人及电话 |
邹晓静/18696901133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231MA610CG38L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2316710313269 | |||||||||||||
电子信箱 |
51731112 @qq.com |
电子信箱 |
/ |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