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垫江普顺润安建材年产52万吨建筑石材扩建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垫江县润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提交的垫江普顺润安建材年产52万吨建筑石材扩建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110-500231-04-01-352929)和《垫江普顺润安建材年产52万吨建筑石材扩建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垫江普顺润安建材年产52万吨建筑石材扩建项目(一期)属露天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位于垫江县普顺镇跃进村,为扩建项目。本项目矿山采矿许可证矿区范围由6个拐点组成,面积50.37hm2,设计开采标高为+750m~+445m,矿区范围内矿山石灰岩资源量969.0万t。项目分为两期项目进行开发利用,一期项目实际开采矿区2-5号拐点以南区域,开采范围由7个拐点圈闭而成,采矿区面积14.96hm2,开采深度为+710m~+550m,开采区范围内可利用资源储量约为523.9万t,开采深度为+710m~+550m,生产规模为52万t/年,总体剥采比为1.56:1,回采率为95%,矿山服务年限9.6年。
项目属扩建项目,项目建设期、生产运行期、闭矿期共开挖土石方296.84万m3,回填土石方4.87万m3,产生弃方291.97万m3,开采的184.30万m3建筑石料用灰岩作为开采产品,不计入土石方平衡中。
项目建设期产生的弃方0.23万m3运输至大顺场新大桥头空闲地回填利用,运行期间该弃渣接受公司将陆续接纳弃方45.60万m3,建设单位已与弃渣接纳方签订了弃渣协议,直至该项目全部平场完成,无法在接纳弃渣;运行期间剩余的246.14万m3弃渣全部转运至重庆市帅福有机复混肥料有限公司内作为场平材料。
项目建设期工期为2022年5月至2022年11月,总工期6个月,2022年12月~2032年6月为生产运行期,2032年7月~2033年6月为闭矿期。
本方案编报性质为补办方案。项目总投资121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费用为100万元。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相关资料等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3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4.96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 %,表土保护率92 %,林草植被恢复率97% ,林草覆盖率25%。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本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为432.87万元,其中方案新增投资236.35万元,主体工程已列投资196.52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包括工程措施费64.12万元,植物措施费10.62万元,监测措施费89.58万元,临时措施费24.38万元,独立费用14.98万元,基本预备费6.11万元,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26.55万元。主体工程已列投资中工程措施费121.51万元,植物措施费74.21万元,临时措施费0.80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本项目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由县水保站负责日常监督管理。
(二)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按程序与主体工程设计一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作为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依据。重要防护对象应当开展点对点勘察与设计。无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三)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四)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按规定在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五)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项目开工前向县税务局申请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七)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渝水﹝2016﹞83号规定办理。确需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外新设弃渣场的,可按照水保﹝2019﹞160号规定执行。
(八)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九)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十)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自行失效。
附件:1、垫江普顺润安建材年产52万吨建筑石材扩建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垫江普顺润安建材年产52万吨建筑石材扩建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评审意见
垫江县水利局
2023年1月18日
附件1
垫江普顺润安建材年产52万吨建筑石材扩建项目
(一期)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
垫江普顺润安建材年产52万吨建筑石材扩建项目(一期) |
流域管 理机构 |
长江水利委员会 | ||||||||||||
涉及省 |
重庆市 |
涉及地市或个数 |
/ |
涉及县或个数 |
垫江县 | ||||||||||
项目规模 |
小型矿山,划定矿区50.30hm2,生产规模为52万t/年,矿山服务年限9.6年。一期项目实际开采矿区2-5号拐点区域,采矿区面积14.96hm2,开采深度+710m~+550m。 |
总投资 (万元) |
1210 |
土建投资(万元) |
100 | ||||||||||
动工时间 |
2022年5月 |
完工时间 |
2022年11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3年 | ||||||||||
工程占地(hm2) |
18.96 |
永久占地(hm2) |
0 |
临时占地(hm2) |
18.96 | ||||||||||
土石方量 (万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弃方 | |||||||||||
296.84 |
4.87 |
0 |
291.97 | ||||||||||||
重点防治区名称 |
三峡库区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 ||||||||||||||
地貌类型 |
中低山地貌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土壤侵蚀类型 |
西南土石山区 |
土壤侵蚀强度 |
轻度侵蚀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18.96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
2213.50 |
新增土壤流失量(t) |
1688.64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生产类项目一级标准 | ||||||||||||||
防治 指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 | |||||||||||
渣土挡护率(%) |
92 |
表土保护率(%) |
92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5 | ||||||||||||
防治措施及 工程量 |
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开采区防治区 |
主体已有:表土剥离3.41万m3,土地整治4.44hm2,排水沟800m,沉沙池1个,新增:排水沟5495m |
主体已有:乔灌草边坡绿化7.07hm2,栽植侧柏3725株,爬山虎533株,撒播草籽4.44hm2,新增:安全平台栽植爬山虎4178株 |
新增:编织袋挡墙7500m,防雨布覆盖18000m2 | ||||||||||||
已开采区防治区 |
新增:排水沟246m |
主体已有:栽植侧柏2925株,撒播草籽1.17hm2,新增:栽植侧柏2400株,撒播草籽1.93hm2 |
新增:编织袋挡墙296m,防雨布覆盖10000m2 | ||||||||||||
工业广场防治区 |
主体已有:土地整治2.42hm2,排水沟94m,新增:排水沟5495m |
主体已有:景观绿化面积0.15 hm2,栽植侧柏6050株,撒播草籽2.42hm2 |
主体已有:临时车辆冲洗设施1个 | ||||||||||||
新建道路区防治区 |
主体已有:表土剥离0.17万m3,土地整治0.57hm2,排水沟2380m,沉沙池2个 |
主体已有:栽植侧柏1425株,撒播草籽0.57hm2 |
新增:防雨布覆盖10700m2 | ||||||||||||
已建道路区防治区 |
主体已有:土地整治0.41hm2,排水沟2969m,沉沙池1个 |
主体已有:栽植灌木1900株,栽植侧柏1025株,撒播草籽0.41hm2 |
新增:防雨布覆盖2000m2 | ||||||||||||
投资(万元) |
185.63 |
84.83 |
25.18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432.87(方案新增236.35) |
独立费用(万元) |
14.98 | ||||||||||||
监理费(万元) |
0 |
监测费 (万元) |
89.58 |
补偿费(万元) |
26.55 | ||||||||||
方案编制单位 |
重庆丹瑞生态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垫江县润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曾伟 |
法定代表人 |
高中平 | ||||||||||||
地址 |
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1号数字经济发展展示中心 |
地址 |
重庆市垫江县普顺镇跃进村六组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及电话 |
曾总1399076076 |
联系人及电话 |
高老师/13609465434 | ||||||||||||
传真 |
社会信用代码 |
/ | |||||||||||||
电子信箱 |
电子信箱 |
附件2
垫江普顺润安建材年产52万吨建筑石材扩建项目(一期)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有关要求,垫江县水利局于2023年1月6日组织专家对《垫江普顺润安建材年产52万吨建筑石材扩建项目(一期)》(以下简称《水保方案(送审稿)》)进行了技术审查(由于疫情原因采用函审)。专家组成员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送审稿)》,质量评定合格,会后编制单位根据专家组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及补充,于2023年1月9日的改完成了《垫江普顺润安建材年产52万吨建筑石材扩建项目(一期)》,经专家组复核,形成评审意见如下:
一、综合说明
(一)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设计水平年为2023年。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8.96hm2。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上区建设类一级标准,防治目标值确定基本合理。
二、项目及项目区概况
(一)项目概况阐述基本清楚。
垫江普顺润安建材年产52万吨建筑石材扩建项目(一期)位于垫江县普顺镇跃进村,总用地面积约18.96hm2,均为临时占地;一期项目开采标高为+710m~+550m,征占地面积为18.96hm2,可采储量为523.90万t,生产规模为52万t/年,矿山服务年限9.6年。项目建设总工期6个月,2022年5月至2022年11月,2022年12月~2032年6月为生产运行期,2032年7月~2033年6月为闭矿期。项目总投资121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00万元。项目挖方总量296.84万m3,回填4.87万m3,产生弃方291.97万m3。
(二)项目区地质、地貌、气象、水文、土壤、植被、水土保持等情况阐述较为清楚。
三、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选址水土保持评价。
(二)基本同意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
(三)基本同意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
四、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一)基本同意对项目水土流失影响因素的分析。
(二)工程扰动地表面积16.84hm²,损毁植被面积为12.65hm2。
(三)项目挖方总量296.84万m3,回填4.87万m3,产生弃方291.97万m3。建设期产生的弃方0.23万m3运输至大顺场新大桥头空闲地回填利用,运行期间该弃渣接纳公司将陆续接纳弃方45.60万m3,直至该项目完成全部回填,无法在接纳弃渣。运行期间剩余的246.14万m3弃渣全部转运至周嘉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内的重庆市帅福有机复混肥料有限公司内作为场平材料。
(四)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2213.50t,新增土壤流失量1688.64t。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的危害性分析。
五、水土保持措施
(一)基本同意项目划分为开采区防治区、已开采区防治区、工业广场防治区、新建道路防治区、已建道路防治区共计五个防治分区。
(二)基本同意由主体工程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和方案新增的水土保持措施所组成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三)基本同意各防治区防治措施布局及水土保持措施典型设计。
(1)开采区防治区
建设期形成首采区前对该区域进行表土剥离。
生产运行期,将矿体表层覆盖表土进行剥离,方案新增临时堆土表面采用防雨布进行临时防护。安全平台边开采边治理,土地整治并回覆表土,撒播狗牙根,平台内侧及边缘方案新增栽植攀援植物爬山虎并修建浆砌砖排水沟;临时堆土进行土袋拦挡。
闭矿期,拆除矿坑场地内临时设施,进行土地整治并回覆表土,矿坑内栽植侧柏并撒播狗牙根,矿坑边缘沿坡脚栽植一行爬山虎;沿采坑边坡坡脚围绕采坑修建M7.5浆砌砖排水沟,并分别在排水沟出口处配套建设M7.5浆砌砖沉沙池。
主要工程量:
①工程措施:表土剥离3.41万m3(主体已列,部分实施),土地整治4.44hm2(主体已列,未实施),排水沟800m(主体已列,未实施),沉沙池1个(主体已列,未实施),新增:排水沟5495m(方案新增,未实施);
②植物措施:乔灌草边坡绿化7.07hm2(主体已列,未实施),栽植侧柏3725株(主体已列,未实施),爬山虎533株(主体已列,未实施),撒播草籽4.44hm2(主体已列,未实施),安全平台栽植爬山虎4178株(方案新增,未实施);
③临时措施:编织袋挡墙7500m(方案新增,未实施),防雨布覆盖18000m2(方案新增,未实施)。
(2)已开采区防治区
主体工程在该区域部分区域进行了植被恢复,方案新增修建浆砌砖排水沟、补植侧柏、撒播草籽措施、土袋拦挡、铺设防雨布等措施。
主要工程量:
①工程措施:排水沟246m(方案新增,未实施);
②植物措施:栽植侧柏2925株(主体已列,已实施),撒播草籽1.17hm2(主体已列,已实施),栽植侧柏2400株(方案新增,未实施),撒播草籽1.93hm2(方案新增,未实施);
③临时措施:编织袋挡墙296m(方案新增,未实施),防雨布覆盖10000m2(方案新增,未实施)。
(3)工业广场防治区
主体工程已在办公室四周布设了排水沟,建筑物周围及边坡已进行了景观绿化。
闭矿期,进行土地整治并回覆表土,然后栽植侧柏并撒播狗牙根。
主要工程量:
①工程措施:土地整治2.42hm2(主体已列,未实施),排水沟94m(主体已列,已实施),排水沟5495m(方案新增,未实施);
②植物措施:景观绿化面积0.15 hm2(主体已列,已实施),栽植侧柏6050株(主体已列,未实施),撒播草籽2.42hm2(主体已列,未实施);
③临时措施:车辆冲洗设施1个(主体已列,已实施)。
(4)新建道路防治区
建设期,剥离表土,道路两侧修建M7.5浆砌砖排水沟,并在排水沟出口处配套建设M7.5浆砌砖沉沙池。
生产运行期,土地整治并回覆表土,然后栽植侧柏并撒播狗牙根。
主要工程量:
①工程措施:表土剥离0.17万m3(主体已列,已实施),土地整治0.57hm2(主体已列,未实施),排水沟2380m(主体已列,已实施),沉沙池2个(主体已列,已实施);
②植物措施:栽植侧柏1425株(主体已列,未实施),撒播草籽0.57hm2(主体已列,未实施);
③临时措施:防雨布临时覆盖10700m(方案新增,未实施)。
(5)已建道路防治区
道路边坡两侧已栽植有灌木进行边坡防护,道路两侧修建了排水沟,并配备1个沉砂池。
生产运行期,对裸露边坡采用防雨布进行遮挡。
闭矿期,拆除排水沟及沉沙池,废弃的矿区道路进行土地整治并回覆表土,然后栽植侧柏并撒播狗牙根。
主要工程量:
①工程措施:土地整治0.41hm2(主体已列,未实施),排水沟2969m(主体已列,已实施),沉沙池1个(主体已列,已实施);
②植物措施:栽植灌木1900株(主体已列,已实施),栽植侧柏1025株(主体已列,未实施),撒播草籽0.41hm2(主体已列,未实施);
③临时措施:防雨布临时覆盖2000m(方案新增,未实施)。
六、水土保持监测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七、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基本合理,编制深度满足要求。
(二)经审核,垫江普顺润安建材年产52万吨建筑石材扩建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总投资432.87万元,其中方案新增投资236.35万元,主体工程已列投资196.52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包括工程措施费64.12万元,植物措施费10.62万元,监测措施费89.58万元,临时措施费24.38万元,独立费用14.98万元,基本预备费6.11万元,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26.55万元。主体工程已列投资中工程措施费121.51万元,植物措施费74.21万元,临时措施费0.80万元。
(三)效益分析方法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八、水土保持管理
基本同意组织管理、后续设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施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水土保持管理要求。
九、其他
项目法人应加强施工组织,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土石方开挖填筑、地表扰动及植被破坏,严禁乱挖乱堆乱放,弃渣必须运至指定地点集中堆放,严格控制工程建设中水土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