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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垫江县桂溪街道西山村老虎沟废弃采石场生态修复升级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日期:2023-09-11
        


重庆兴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你司提交的垫江县桂溪街道西山村老虎沟废弃采石场生态修复升级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302-500231-04-02-585802)和《垫江县桂溪街道西山村老虎沟废弃采石场生态修复升级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工程位于重庆市垫江县桂溪街道,建设性质为新建,总占地面积为3.400hm2,均为永久占地。工程升级改造范围为3.400hm2,其中,拟生态升级乔木林地3.148hm2、农村道路0.015hm2、裸岩石砾地0.237hm2,具体建设内容包括灾害及隐患治理工程、土壤修复工程、植被恢复工程和配套工程。项目施工生产生活区采取租用民房形式;施工车辆可利用现状道路,不修建施工道路。

工程挖方总量为0.18m3,填方总量为29.94m3,借方29.76m3,借方来源为项目区周边城市建设项目弃方。

建设工期为20237月至20266月,总工期合计36个月。

工程总投资为165.99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用124.5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2.98万元,预备费4.43万元,监测费5.97万元,管护费8.04万元。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相关资料等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6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3.40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至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7%,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0,渣土防护率达到92%,表土保护率不计取,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7%,林草覆盖率25%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为111.63万元,其中主体已有水土保持投资76.79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34.84万元。

主体已有投资中:工程措施费36.97万元,植物措施39.62万元,临时措施0.20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中:临时措施费4.89万元,监测措施费16.66万元,独立费用7.65万元,基本预备费0.8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4.76万元(47584.60元)。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本项目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由县水保站负责日常监督管理。

(二)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按程序与主体工程设计一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作为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依据。重要防护对象应当开展点对点勘察与设计。无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三)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四)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按规定在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五)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项目开工前向县税务局申请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七)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渝水﹝2016﹞83号规定办理。确需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外新设弃渣场的,可按照水保﹝2019﹞160号规定执行。

(八)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九)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十)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自行失效。

附件:1.垫江县桂溪街道西山村老虎沟废弃采石场生态修复升级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垫江县桂溪街道西山村老虎沟废弃采石场生态修复升级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评审意见

                 垫江县水利局

                              2023724       


附件1

垫江县桂溪街道西山村老虎沟废弃采石场生态修复升级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垫江县桂溪街道西山村老虎沟废弃采石场生态修复升级改造项目

流域管理机构

长江水利委员会

涉及省区

重庆市

涉及地市或个数

/

涉及区/

垫江县

项目规模

升级改造总面积3.400hm2,其中,拟生态升级乔木林地3.148hm2、农村道路0.015hm2、裸岩石砾地0.237hm2。具体建设内容包括灾害及隐患治理工程、土壤修复工程、植被恢复工程和配套工程

总投资

165.99万元

土建投资

124.57万元

动工时间

20237

完工时间

20266

设计水平年

2026

工程占地(hm2

3.400

永久占地(hm2

3.400

临时占地(hm2

/

一般土石方量(万m3

挖方

填方

借方

弃方

0.18

29.94

29.76

-

重点防治区名称

三峡库区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和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地貌类型

构造剥蚀丘陵地貌

水土保持区划

西南紫色土区

土壤侵蚀类型

水力侵蚀

土壤侵蚀强度

轻度侵蚀

防治责任范围(hm2

3.400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500

土壤流失总量(t

626

新增水土流失量(t

403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防治标准

防治指标

水土流失治理度(%

97

土壤流失控制比

1.0

渣土防护率(%

92

表土保护率(%

/

林草植被恢复率(%

97

林草覆盖率(%

25

防治措施

防治分区

工程措施

植物措施

临时措施

生态修复工程防治区

主体设计:排水沟(0.4m×0.4m440m、排水沟(0.5m×0.5m960m、沉砂凼(1.5m×1m×0.8m11座、沉砂凼(2m×2m×0.8m1

主体设计:栽培植物4445株、撒播草籽3.148hm2

主体已列:车辆冲洗站1座;方案新增:彩条布覆盖14500m2

投资(万元)

主体设计:36.97

方案新增:-

主体设计:39.62

方案新增:-

主体设计:0.20

方案新增:4.89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111.63(新增34.84

独立费用(万元)

7.65

监理费(万元)

0.22

监测费(万元)

16.66

补偿费(元)

47584.60

方案编制单位

四川环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重庆兴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刘伯云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李峰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晋吉南路5911711单元9907

地址

重庆市垫江县桂阳街道明月二路21511

邮政编码

610045

邮政编码

408300

联系人及电话

李老师/132****0909

联系人及电话

谭老师/132****0909

电子邮箱

874663177@qq.com

电子邮箱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7MA61UM15XU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231MA61B3K8X0













附件2

垫江县桂溪街道西山村老虎沟废弃采石场生态修复升级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技术评审专家意见

2023617日,北京林淼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垫江县桂溪街道西山村老虎沟废弃采石场生态修复升级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以下简称《水保方案(送审稿)》)技术评审会,重庆市垫江县水利局、重庆兴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法人)、四川环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及评审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会前,专家组成员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送审稿)》。会上,与会人员及专家认真听取了项目法人和报告编制单位对项目基本情况及相关水保方案内容的介绍,并进行了深入讨论,分别提出了修改意见。报告编制单位会后对《水保方案》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于202377日提交了《水保方案(报批稿)》。专家组对《水保方案(报批稿)》复核后,提出评审意见如下:

一、综合说明

(一)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相关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6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3.400hm²。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防治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至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7%,林草覆盖率达到25%,表土保护率不计列。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阐述基本清楚

垫江县桂溪街道西山村老虎沟废弃采石场生态修复升级改造项目位于重庆市垫江县桂溪街道,建设单位为重庆兴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建设性质为新建。工程建设内容为升级改造总面积3.400hm2,其中,拟生态升级乔木林地3.148hm2、农村道路0.015hm2、裸岩石砾地0.237hm2;具体建设内容包括灾害及隐患治理工程、土壤修复工程、植被恢复工程和配套工程。工程总占地面积为3.400hm2,均为永久占地。工程挖方总量为0.18m3,填方总量为29.94m3,借方29.76m3,借方来源为项目区周边城市建设项目弃方。工程建设工期为20237月至20266月,总工期合计36个月。

工程总投资为165.99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用124.5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2.98万元,预备费4.43万元,监测费5.97万元,管护费8.04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项目不涉及拆迁安置以及专项设施改(迁)建。

(二)同意工程占地及土石方平衡分析。

(三)项目区地形、地貌、地质、气象、水文、土壤、植被等情况阐述较为清楚。

三、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评价

(一)同意主体工程选址(线)水土保持评价。

(二)同意主体工程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

(三)同意工程建设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

四、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一)同意对项目水土流失现状及影响分析。

(二)项目建设过程中扰动地表面积为3.163hm²、损毁植被面积2.477hm²。

(三)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及成果。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土壤流失总量626t,其中:新增土壤流失量403t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的危害性分析。

五、水土保持措施

(一)同意项目划分为生态修复工程防治区1个水土流失防治区。

(二)同意由主体工程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和方案新增的水土保持措施所组成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三)同意防治措施布局、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典型设计。

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布设:

工程措施(主体已列):排水沟(0.4m×0.4m440m、排水沟(0.5m×0.5m960m、沉砂凼(1.5m×1m×0.8m11座、沉砂凼(2m×2m×0.8m1座。

植物措施(主体已列):栽培植物4445株、撒播草籽3.148hm2

临时措施:主体已列:车辆冲洗站1座;方案新增:彩条布覆盖14500m2

(四)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

六、水土保持监测

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七、水土保持投资概算及效益分析

(一)投资概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选择基本合理,编制深度基本满足规范要求。

(二)经审核,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111.63万元,其中主体已有水土保持投资76.79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34.84万元。主体已有投资中:工程措施费36.97万元,植物措施39.62万元,临时措施0.20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中:临时措施费4.89万元,监测措施费16.66万元,独立费用7.65万元,基本预备费0.8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4.76万元(47584.60元)。

(三)效益分析方法基本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八、水土保持管理

方案中提出的组织管理、后续设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施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保障措施和要求基本可行。

九、评审结论

本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 GB50433-2018)的规定及相关要求,报告格式规范、内容完整,技术方案基本可行。同意该方案报告通过评审。

十、其他

项目法人应加强施工组织,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土石方开挖填筑、地表扰动及植被破坏,严禁乱挖乱堆乱放,严格控制工程建设中水土流失。鉴于本项目涉及西山水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项目主体方案应经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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