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垫江县白杨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垫江县水利管理站:
你站《关于报批垫江县白杨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垫江水管文〔2022〕13号)和相关材料收悉。结合广东中灏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咨询意见书(中灏咨函[2022]03号),现予以批复(详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一、你站要严格执行“四制”管理,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建立健全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本工程要求于2023年4月底前主体工程基本完工、2023年6月底前全面完工并完成蓄水验收、2023年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
二、本工程的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由垫江县水利局负责。
三、工程完工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申请蓄水验收和竣工验收。本工程的法人验收监督管理由垫江县水利局负责。
附件:广东中灏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市垫江县白杨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咨询意见书(中灏咨函[2022]03号)
垫江县水利局
2022年5月25日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23-7452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