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17339416841/2021-00049 | [ 发文字号 ] | 垫江水利发〔2021〕168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水利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9-29 | [ 发布日期 ] | 2021-12-08 |
垫江县水利局关于开展2021年垫江县水利工程“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企事业单位,华辰公司,兴垫公司,澜泉公司: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水利部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决策部署,按照《重庆市质量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重庆市“质量月”活动的通知》《重庆市水利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以及《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重庆市水利工程“质量月”活动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决定开展水利工程“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不断提升质量总体水平,大力推进质量强国建设,坚持推进高质量发展,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全面质量监管,为建设质量强国、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活动主题
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大力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大力加强质量管理。局统一组织全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专项行动,负责对油坊沟水库工程、龙滩水库工程、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等有建设任务的中小型水利工程实行全面排查整治,对各建设单位开展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抽查核查。通过抽查核查查找质量管理工作的差距和不足,促进各单位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质量管理。
(二)开展质量业务培训,提升质量管理能力。局组织各科、站、司深入学习质量管理规章制度以及规程规范,牢固树立质量终身责任意识,不断提升质量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三)开展质量隐患排查,督促质量问题整改。局相关职能科室要对在建水利工程组织开展质量隐患大排查,对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要督促项目法人和责任主体限期进行整改,对严重质量问题的责任单位应纳入质量不良行为并在信用中国(重庆垫江)信息平台登记,报重庆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予以记录。
(四)开展工程质量飞检,加强工程实体质量。局委托有资质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随机抽取全县在建水利工程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实体质量等开展飞检工作,对检测不合格的工程实行全县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促进工程参建单位严格执行规程规范和照图施工,进一步加强工程实体质量。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关科、站、司要高度重视质量工作及本次“质量月”活动,加强对“质量月”活动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活动方案组织实施。
(二)突出工作总结。有关科、站、司要认真总结质量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存在的不足,提升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并于2021年10月25日前将“质量隐患排查统计表”报建设管理科、法规监督科(质量监督站)。
(三)强化工作考核。本次“质量月”活动实施情况将纳入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评分体系(水利建设质量考核已纳入2021—2022各科、站、司的工作目标考核),请有关科、站、司务必高度重视。
垫江县水利局
2021年9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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