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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水利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30,14:0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办公地址:重庆市垫江县桂溪街道南内街91号垫江县水利局311室

 联系电话:023-74512156

 政府网站:www.cqsdj.gov.cn/bmjz/bm/slj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水利水资源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水利规划和建议,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规划、河流域及湖库区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组织实施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村镇供水工作。

(三)负责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负责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及以上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组织实施水文工作。负责全县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河流、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垫江县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七)组织实施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实施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河流、湖库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水系连通工作。承担全县河(库)长制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及垫江县河长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监督和实施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一)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负责组织实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负责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组织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乡镇(街道)的水事纠纷,组织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三)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组织实施水利科学技术推广。负责水利对外交流、合作等有关涉外事务。

(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中小河流、湖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五)将原县水务局所属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依法承担的行政决策、行政许可等行政职能划入县水利局。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外,所属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垫江县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库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八)与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关于防汛抗旱工作。垫江县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日常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中小河流、湖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垫江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组织协调防汛抗旱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水旱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机要、值班)、政务公开和综合协调、会务、督查督办、考核、新闻宣传、档案、后勤等工作。负责机关规章制度建设。负责组织综合性文稿材料撰写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重大综合性课题调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组织实施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管理本部门主管的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水利信息化工作。负责水利系统教育培训。负责上级巡视巡察、审计、稽查和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规划计划科。组织编制全县水利规划。负责管理水利专业和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全县水利改革统筹协调。负责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和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投资计划的统筹管理。负责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组织实施重要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方向、项目安排建议和年度建议计划。实施水利建设项目后评估工作。承担水利统计、普查工作。负责水利技术工作,负责水利勘察设计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县级水利项目规划、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县级水利行政许可项目的技术审查以及建设和运行管理审查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相对集中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工作。负责对外交流合作及水利科技等工作。承担县级水利有关涉外事务。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开展水利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

(三)财务科。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提出中央、市级和县级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建议。

(四)水资源管理科。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用水总量控制等制度。实施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承担全县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指导水量分配、河流生态流量水量管理、河流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及河流水系连通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评价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垫江县水资源公报。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实施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效率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实施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跨乡镇(街道)水事纠纷,组织查处涉水违法事件。

(五)法规监督科。指导水利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水行政执法工作。监督实施水利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和县级水利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听证组织工作。统筹组织行政诉讼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督促检查水利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拟订全县水利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所属单位落实重大决策、规划计划情况和财政财务收支、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的审计。负责所属单位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水利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水利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等的审计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信访稳定工作,承担来信来访接待和处理工作。

(六)建设管理科。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及造价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河流干堤、病险水库、重要水闸的除险加固。组织实施县级重点水源工程、河流治理的建设管理及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水利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的督察督办。

(七)运行管理科。负责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负责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组织实施水库大坝及水闸的注册登记、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和监测。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组织和指导水库、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指导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负责水利扶贫等工作。

(八)水文与灾害防御科。组织实施河道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组织实施河流、湖库、滩涂、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负责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及河道砂石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实施。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和防洪论证制度。组织全县水文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水文水资源(含水位、流量、泥沙、水质等要素)监测工作。组织实施县级及以上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河流湖库和地下水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山洪灾害治理、水利水毁工程修复工作。承担全县河(库)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考核工作。

(九)移民工作科。承担水利工程移民安置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组织申报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和项目年度计划,承担新增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审核、登记和申报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并组织实施。调查研究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意见。负责拟订三峡后续项目年度实施意见。承担三峡后续项目的规划、报批、组织实施并监督管理。负责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