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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7339416841/2020-0002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水利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10-26 [ 发布日期 ] 2020-10-26

垫江县水利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水利水资源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水利规划和建议,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规划、河流域及湖库区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组织实施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村镇供水工作。

3.负责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负责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及以上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组织实施水文工作。负责全县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河流、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垫江县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7.组织实施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实施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河流、湖库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水系连通工作。承担全县河(库)长制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及垫江县河长办公室日常工作。

8.监督和实施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承担垫江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0.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1.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负责组织实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负责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12.负责组织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乡镇(街道)的水事纠纷,组织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3.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组织实施水利科学技术推广。负责水利对外交流、合作等有关涉外事务。

14.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中小河流、湖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5.将原县水务局所属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依法承担的行政决策、行政许可等行政职能划入县水利局。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外,所属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垫江县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库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18.与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关于防汛抗旱工作。垫江县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日常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中小河流、湖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垫江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组织协调防汛抗旱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水旱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部门包括县水利局机关和8个下属事业单位。其中水利局机关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计划科、财务科、水资源管理科、法规监督科、建设管理科、运行管理科、水文与灾害防御科、移民工作科。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垫江县水旱灾害防范和河道管护站、垫江县水土保持站、垫江县水利管理站、垫江县供水管理站、垫江县水务执法大队、垫江县水资源管理站、垫江县移民工作管理站、垫江县水文管理总站等。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

1.机构改革情况。本次机构改革,本部门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完成了职责的调整和划分,职能的转变以及权责清单的梳理。严格按照“三定”规定设置内设机构、配备干部、优化工作流程等。(1)机关科室组建。成立了8科1室,择优人员担任科室负责人,调整了科室人员,优化整合了科室职能职责,完善了工作制度,能分别与市水利局25个处室实现直接无缝对接。(2)收归行政职能。完成了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改革方案,将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全部收归局机关,并落实到相关科室。(3)事业片站调整。完成了局属事业单位职能职责调整改革方案,7个片区水利管理站已经基本清理出保留的公益职能,合并到局里,与县局属事业单位垫江县水利工程管理站组建并更名为垫江县水利管理站。(4)执法机构调整。完成了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改革方案,将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和行政执法职能全部划入组建的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5)编制人员划转。划转的职能职责和编制、人员已按期按规定划转出去,工作移交已完成。

2.财政财务调整情况。根据单位职能职责和人员的实际变动情况,我们按照有关要求对2019年度预算指标、财务会计、资产等进行了调整。2019年底已经完成机构改革相关事项。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24,387.80万元,支出总计24,387.8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15.69万元、下降8.67%,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减少。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18,818.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4.79万元,增长3.55%,主要原因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收入增加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458.01万元,占98.09%;其他收入360.23万元,占1.91%。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5,569.56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19,959.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91.12万元,下降9.07%,主要原因是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及农田水利 相关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4,442.00万元,占22.25%;项目支出15,517.72万元,占77.75%。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428.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1.98万元,下降6.78%,主要原因是往年项目在2019年度支付额度较大。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968.64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265.96万元,下降8.98%。主要原因是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及农田水利相关项目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615.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1.28万元,增长7.94%。主要原因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等项目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61.63万元,增长57.3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城乡社区公共设施专项经费支出预算3000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经费支出预算979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专项经费支出预算880万元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479.86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92.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39.39万元,下降17.46%。主要原因是农田水利、土地治理、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等相关项目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38.45万元,增长60.5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城乡社区公共设施专项经费支出预算3000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经费支出预算979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专项经费支出预算880万元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203.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6.49万元,增长5.96%,主要原因是部分年中追加项目本年度支付额度较小。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6.13万元,占0.0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55万元,下降47.5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了培训支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30.21万元,占4.5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38万元,下降5.3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及退休。

(3)卫生健康支出145.23万元,占1.0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80万元,下降14.5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及退休。

(4)城乡社区支出3,000.00万元,占21.5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城乡社区公共设施专项经费支出预算3000万元。  

(5)农林水支出9,871.08万元,占71.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46.78万元,增长29.47%,主要原因是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经费、其他水利支出等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240.00万元,占1.7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7.40万元,增长31.43%,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工资调整及绩效工资调整导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05.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34.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3.02万元,增长10.14%,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工资调整及绩效工资调整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570.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8.24万元,增长61.87%,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运行费、水电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30.77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4.21万元。本年收入4,842.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7.19万元,增长9.92%,主要原因是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安排的支出增加。本年支出4,848.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3.50万元,增长10.07%,主要原因是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安排的支出增加。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1.4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4万元,下降0.2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5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部分车辆老化严重,致使车辆的维修费、燃油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一致。  

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7.80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建设、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0.0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72万元,增长8.44%,主要原因是部分车辆老化严重,致使车辆的维修费、燃油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3.6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水利工程建设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0万元,下降2.6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22万元,下降46.73%,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2辆;国内公务接待92批次48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6.1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9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3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的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物业管理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44万元,下降31.22%,主要原因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统一压减相关费用。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2万元,下降27.50%,主要原因是会议次数减少。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11.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7万元,下降16.5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了培训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6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4.57%。主要用于涉河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点位复核工作。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9年度2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3项,涉及资金11067.1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经过对垫江2019年度水利项目资金绩效目标预期产出和效果的对比,垫江县2019年度水利项目资金涉及的项目基本完成了申报的绩效目标,达到了预期建设效果。

(二)绩效自评结果

垫江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自评得分为98.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5万元,执行数为174.5万元,完成预算的85.1%。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开展节水载体建设5个;二是宣传节水意识,节约水资源,社会效益较显著。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目标未全部完成,主要原因是节水型社会建设任务完成时间为2020年11月,第三方服务按完成进度进行支付,造成支付进度滞后。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资金支付进度。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4527014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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