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17339416841/2021-0001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水利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3-15 | [ 发布日期 ] | 2021-03-15 |
垫江县水利局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水利水资源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水利规划和建议,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规划、河流域及湖库区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组织实施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村镇供水工作。
3.负责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负责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及以上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二)单位构成
水利局内设”八科一室”,包括办公室、规划计划科、财务科、水资源管理科、法规监督科、建设管理科、运行管理科、水文与灾害防御科、移民工作科。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 7227.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7153.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上年结转 73.86 万元。收入较2020年减少1961.14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 104.73万元,2021年项目经费拨款减少1462 万元,上年结转减少603.8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 7227.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5275.70 万元,教育支出预算1.14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 161.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1.58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767.13 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减少1961.14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 104.7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2065.87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53.56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7153.56 万元,比2020年增加104.7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536.56 万元,比2020年增加104.73 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少预算工作性津贴、生活性津贴48.40万元,以及人均商品定额标准提高和人均健康休养费标准提高等,主要用于保障水利局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6617.00 万元,比2020年减少1462.00 万元,主要原因是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减少等,主要用于中小河流治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中型灌区等重点工作。
水利局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9.27万元,比2020年减少3.7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无经费预算,与上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 1.94 万元,比2020年减少1.06 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和标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7.33 万元,比上年减少2.6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控制公务用车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无经费预算,与上年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91.44万元,比上年增加 7.88 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均商品服务定额标准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2021年无使用政府采购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5564.00万元,其中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申报5489.00万元(含分配给局属事业单位水利发展资金697.00万元),本级财政资金安排项目绩效申报75.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2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张扬, 联系方式:74600581
附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9.政府采购明细表
10.整体绩效目标表
11-13.绩效目标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