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17339416841/2025-0000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水利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1-23 | [ 发布日期 ] | 2025-01-23 |
垫江县水文管理总站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单位现行的职能职责:1、负责承担流域面积在100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的水文监测与调查评价及预警预报工作;2、组织开展山洪灾害易发区、县及乡镇政府所在地的水情预警预报工作;3、根据全市水文事业发展规划编制本县水文事业发展规划和监管管理站点工程建设;4、负责县内许可的涉水工程和重要规划水文资料使用审查;5、负责管辖范围内水文监测环境的保护、专用水文站的日常管理;6、负责长寿区、梁平区、垫江县、忠县、石柱县的水文动态监测;7、负责本辖区内其他水文相关的各项工作。
(二)单位构成
垫江县水文管理总站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编制人数23人,实有人数19人,其中站长、副站长各1名,支部书记1名、工会主席1名。设立6个内设机构:观测管理科、桂溪水文站、曹回水文站、普顺水文站、杠家水文站、高峰水文站,其中各核科室站部门负责人1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519.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18.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5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95.54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193.23万元;上年结转减少2.3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519.29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26万元,农林水支出402.08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95.5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3.76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78.97万元,结转下年减少2.82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8.7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8.79万元,比2024年减少193.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2.68万元,比2024年减少14.26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人数较上年减少1人,相应人员经费减少,及人均商品定额减少,相应公用经费减少,主要用于保障19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96.11万元,比2024年减少178.97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未安排国债资金项目,主要用于水文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山洪灾害防治监测等重点工作。
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0.20万元,较2024年无增减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24年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0.20万元,较2024年无增减变化,主要用于迎接市上考核检查及开展水文业务技术交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4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24年无增减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23-74600581
附表:表一.垫江县水文管理总站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二.垫江县水文管理总站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三.垫江县水文管理总站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四.垫江县水文管理总站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五.垫江县水文管理总站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六.垫江县水文管理总站部门收支总表
表七.垫江县水文管理总站部门收入总表
表八.垫江县水文管理总站部门支出总表
表九.垫江县水文管理总站政府采购明细表
表十--表十三.垫江县水文管理总站2025年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