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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水利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01-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垫江县水利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报告涵盖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方面,旨在全面展现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全貌,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持续优化。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我局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通过县政府官网水利专栏、政务新媒体平台及线下政务公开专区,全年累计发布政策解读、工作动态等内容型信息 24 条,会议纪实、调研报道等政务活动类信息 44 条,同步完成 31 条信息公开目录的更新维护详细介绍项目进展、质量监管等情况,保障公众对民生工程的知情权 。

(二)

依申请公开

2025 年度,垫江县水利局未收到任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争议处理层面,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充分体现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合规性与群众认可度,政务服务水平保持良好态势。

(三)政府信息管理

明确信息分类标准、公开时限要求及责任科室,构建权责清晰的信息管理体系。实行“科室初审、办公室复审、分管领导终审”的三审制,定期开展网站内容自查,实时监测页面运行状态与信息更新情况,对发现的信息偏差、表述疏漏等问题及时整改,保障公开信息的准确性、规范性与权威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

平台建设推进情况严格落实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的平台建设原则,聚焦社会公众关注的水旱灾害防御预警、河湖生态保护治理、水利工程质量监管等热点领域,动态更新工作进展信息,确保群众及时了解水利重点工作动态。通过优化信息发布流程、缩短信息审核周期、创新内容呈现形式,助力群众快速把握水利政策核心内容与项目推进情况,进一步提升水利政务透明度。

监督保障

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构建“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协同落实的工作格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各公开平台公布监督电话、电子邮箱,广泛收集公众意见建议,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走深走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2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1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1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2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1

0

2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2025 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主动公开不足: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均未及时公开民生类、政策解读类信息缺失。

2.申请处理待优化:本年新收申请仅 2 件(均为企业)释明与渠道宣传不足。

改进措施

1.拓宽公开范围:3 个月内公开现存规章、规范性文件;每季度公开收费明细与民生信息。

2.优化申请服务:通过官网、大厅宣传申请渠道;对 “不予处理” 申请,详细释明依据并引导信访途径,加强人员培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 年,垫江县水利局严格履行《条例》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义务,按时完成年度报告的编制与公开工作,各项指标均符合县级政务公开考核要求。本年度,我局未向任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用,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免费获取政务信息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县水利局将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水利事业发展新形势与群众新需求,进一步拓宽公开范围、创新公开形式、强化监督管理,以更优质、更高效的政务信息服务,助力全县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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