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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生态环境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日期:2021-05-31

2020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垫江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2020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我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入开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成立县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赵元福任组长,印发《2020年年度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推进方案》分解落实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调度,扎实推进工作,专项小组组长坚持每季度调度一次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2020年我县生态文明体制重点改革任务有四大类,涉及15个牵头责任单位,共34项,基本完成25项,正在推进9项(含市上未出台相关指导意见而我县主动谋划推进的改革任务2项、要求在2022年完成的4项、因市上未出台相关指导意见或我县不属于改革试点范畴或不适用该机制而未开展的3项)。改革任务明确要求在2020年底前完成的且我县属于改革试点范畴的25项(其中,《工作要点》中县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负责的去重后有13项;《工作要点》中其它改革专项小组负责的4项;三个清单任务6项;《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有关改革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实施方案》牵头改革项目2项)均已完成,改革任务完成率100%。

2.认真落实环保督察制度。认真落实环保督察制度,加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2020年我县已完成的16项任务,均已完成整改并走完县本级签字背书。一是建立领导包案制,高位推动整改。对各类督察交办投诉件及反馈问题,落实县领导包案督战、现场复核工作机制。针对拓凯公司、污水处理厂、榨菜废水、伟翔石材厂、春达化工等典型问题,由主要县领导包案。针对其他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由相关县领导包案。县领导多次深入整改一线领战督战,多次专题研究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二是建立督查督办制,防止虚假整改。对问题整改实施清单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调度督办,确保部署事项落实到位。新销号规则实施后,举办环保督察销号工作培训会2场次。明确县委督查办、县政府督查办作为长效督导单位,加强整改过程指导督促,强化整改销号核查验收,防止虚假整改。2020年以来,开展专项督查3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4个,发出政务督查通报3期;组建核查组4个,开展现场核查72场次。三是建立签字背书制,强化各级责任。明确各级领导包案包片,整改前亲自部署,整改中加强督促,整改后在销号资料上完成“整改责任单位负责人—核查组—督导单位负责人—县政府分管领导—县政府主要领导”五级签字背书,做到整改全过程可追溯,有效推动了各级领导将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压紧压实、抓实抓细。

3.创新建立四项生态文明制度。

(1)创新环保考核机制。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工作实绩考核中,变结果考核为过程考核,每月公布断面水质监测结果,实施流域生态保护激励补偿机制,对有关乡镇(街道)和部门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和经济奖惩。

(2)创新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以促进龙溪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和水环境改善为目标,按照“谁污染、谁补偿,谁保护、谁受益”原则对各乡镇(街道)辖区内流域水环境质量进行考核奖惩,充分调动流域上下游乡镇(街道)积极性,切实解决“谁治理”问题。

(3)创新污水处理厂管理机制。我县乡镇污水处理厂(站)从无到有,目前已实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出台《垫江县城镇污水处理厂管理办法》,严格运维管理要求,对全县日处理能力大于500吨的乡镇污水处理厂和重点河流实行在线监测。建立污水处理与费用支付挂钩的常态化监管机制,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运营单位按管理办法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督促已建污水处理厂有效运行,切实解决“谁管理”的问题。

(4)创新管河护河模式。全面推行河长制,探索实施龙溪河流域清漂、巡河、渔业、发电“四位一体”管护新模式。2020年3月正式实施企业巡河工作,实现了巡河常态化、巡河全面化、巡河精准化,发现污水处理设施直排问题9处。2020年3月底,筹集606万元对取得合法捕捞许可证的渔民实施补偿安置,引导退捕转产,渔民全部上岸,渔具全部收回,龙溪河实施全面禁渔。

4.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县内,建立跨乡镇流域横向补偿机制,设立专项资金1500万元,以河流断面水质为基准,不达标的乡镇按每月每个断面2-8万元缴纳生态补偿金,达标的乡镇按每月每个断面1万元发放奖励激励奖,推动49个乡镇断面水质达标率从10.6%提升到100%。县外,与梁平、长寿签署《龙溪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细化落实联防联控、联合执法、合力治污等机制,推动龙溪河流域上下游协同治理、共同保护。

5.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严格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实施情况。一是严格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2020年,新浪官方微博发布各类信息5000余条、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800余条,政府网站发布各类信息400余条,及时发布空气质量日报、未来三日空气质量预报,每季度公开垫江县噪声质量信息、垫江县水环境质量信息,做好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发布工作。二是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2020年,审批环评项目61个,指导业主登记表备案1205个,“环评”执行率100%。提前完成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实现排污许可核发、登记“双清零”。

6.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实施情况。2016年印发《垫江县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明确26个乡镇(街道)、4个县委工作机构、36个县政府有关部门及直属机构、2个县级审判和检察机关、3个驻垫机构的环境保护责任。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工作实绩考核中,变结果考核为过程考核,每月公布断面水质监测结果,实施流域生态保护激励补偿机制,对有关乡镇(街道)和部门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和经济奖惩。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增强公众参与实效。

每年年度考核时,委托县民意调查中心开展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调查,并将民意调查结果纳入各乡镇(街道)年度考核。

2.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

在办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通过市生态环境局在官网发布的专家库抽取评审专家,专家抽取原则为结合项目行业特点抽取同专业的专家。在评审过程中,由专家独立审查项目环评文件,并出具专家审查意见,作为环评审批的支撑。项目环评文件等相关资料,均按规定进行受理公示和审查公示。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改革行政执法体制。

我县开展了“整治污水偷排偷放” “畜禽污染排查” “化工企业环境执法”“ 砖瓦窑行业整治动”“散乱污专项整治”、“餐饮油烟”、“汽修行业整治”、“洗沙打砂行业环境整治”、“饮用水水源地排查”、“工业企业污染防治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同时,我县严厉打击夜间违法行为,建立夜间执法-监测同步同行制度,及时制止夜间施工行为,结合“双随机、一公开” 联合惩戒、联合制约、执法公示。我局以改善垫江生态环境为己任,零容忍出重拳,结合日常工作、“双随机、一公开”及各项专项行动,大力排查县域内排污单位,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020年,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75件,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56件,约谈企业50家次,发出“黄牌”警告3件,共计罚款228.769万元。其中查封扣押1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1件,涉嫌“污染环境罪”刑事案件5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4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各12件。并在2020年执行了我县首个环保领域强制恢复原状案。以群众投诉为线索,重拳出击,严厉惩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增强了其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完善了污染防治攻坚战盾牌漏洞。

2.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一是抓好全县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测工作。垫江县纳入在线系统自动监测单位共6家,监测因子参数通过网络传输实现了县、市、国家三级联网。二是抓好环保“天眼”试点工作。县域内7家重点排污单位安装视频监控设施29套,实行24小时无盲区监管,下一步,将以县域内所有排污单位为目标,逐步实行、全面推广该监管系统。三是抓好移动执法平台运用。坚决做到“事事留意,处处留痕”,把企业日常监管记录全面录入移动执法平台。四是抓好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垫江县环境信用评价县级参评企业已积极开展自评,极力构建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完善企业环境信用“红黑名单”制度,以服务促发展,正确引导企业走生态文明发展之路,让企业自觉形成绿色发展理念,从而在源头防范生态环境污染风险。

3.创新执法方式

一是建立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印发《垫江县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将9种常见的环境违法行为纳入有奖举报范围,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参与。二是创立“约谈”制度,截至目前我队共组织约谈企业15次,有效的开展环境执法和环境服务,宣传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落实企业的环境主体责任,有效的促进各类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三是成立调解委员会,我队建立垫江县环境污染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定调委会工作制度,设立专门的建立调解室,有效化解一批突出环境污染矛盾纠纷,防止了矛盾进一步激化。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

为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充分利用人民调解制度的优势,我局执法支队成立生态环境污染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有效地化解生态环境保护纠纷。通过调解工作,宣传生态环保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爱护环境,保护环境,预防环境纠纷发生;调解涉及发生环境争议的各种纠纷;调解涉及生态环保系统的信访纠纷,防止矛盾激化;依法接受司法机关或其它部门委托调解的环境纠纷案件。调委会的成立有效遏制、调处生态环境矛盾纠纷,是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迫切需要。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政府建设业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深化,尤其是行政复议、生态损害赔偿工作,缺乏专业人员,不能满足当前依法治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需要。

(二)“互联网+””小手拉大手”等法治宣传新渠道拓展力度有待进一步强化,普法宣传的受众群体有待进一步扩大,能力建设尚需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按照“坚持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法治建设要求,加强执法人员环境保护知识和法律知识培训,强化法制观念,规范透明运行行政权力,切实有效保障人民权益。

(二)加强宣教队伍建设。正确处理好执法和服务的关系,既要严格执法,又要热情服务,确实解决企业的难题,不断提高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树立宣教新形象。

(三)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多形式进企业宣传相关法律知识,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提高企业人员守法意识,从源头上减少污染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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