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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生态环境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日期:2022-03-31

2021年以来,县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2021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成效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1.推动学习宣传情况。一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二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培训主要内容,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有利时机开展学习,邀请市生态环境局专家来垫宣讲1次,开展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专题培训1次。

2.推动贯彻落实情况。一是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书记、局长积极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扎实开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分工方案》各项任务,研究推动“一规划两纲要”和中央依法治国委2021年工作要点落地落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确保法治建设工作见成效。二是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主动服务落实“六稳”“六保”任务,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三线一单”分区管控,积极为企业复工复产做好环评审批服务。加强医疗废物、医疗废水等处理处置等常态化疫情防控环境监管工作。疫情发生以来我县未发生因疫情医疗废物处置不当造成的疫情感染和扩散,实现了全县医疗机构及设施环境监管和服务100%全覆盖、医疗废物废水及时有效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100%全落实。

3.推动解决问题情况。一是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坚持“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原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网络审批时限压缩66%以上,网上发布公告15次,远程评审建设项目30个、开展网络培训5次,提前完成1131家企业的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在全市率先实现排污许可100%全覆盖,两名同志分别获得生态环境部和市生态环境局表彰。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减免78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管理,取消试生产审批环节,将项目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改为企业自主验收。对《重庆市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告知承诺制建设项目名录(2021年修订)》内,满足相关条件的建设项目,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精简申请材料要素,全面取消“其他材料”“相关材料”等兜底性条款。三是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及收费项目。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均无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及收费项目,单个项目环评审批费用降低30%。实行首接负责、容缺受理及办理、限时办结机制,严格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增强企业与群众的满意度与获得感。四是深入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构建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连续3年开展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累计参评企业166家,参评结果均通过县政府网站公开。

(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扎实高效推进

1.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坚持党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及科室协同配合工作机制,落实1名法制审核人员,扎实推进合法性审查。二是严格落实《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按流程审查本局制定(草拟)规范性文件2件,开展清理环境保护领域的规范性文件工作3次,及时对以县政府名义印发的3件生态环保类规范性文件提出清理或修改建议。三是依法依规落实政务公开制度。严格执行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全面推行大气和水等环境质量、排污单位和环境执法等环境信息公开。2021年,我局已公开各类信息548 条,政务信息动态312条,政府采购招投标36条,环境保护信息180条,其他信息20条。

2.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一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适时修订《垫江县生态环境局管理制度》,做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常年聘请法律顾问1名,为重大决策和具体问题提供法律意见。二是制定并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修订《垫江县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推进生态环境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和回避等制度,凡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3.行政执法权责统一、权威高效。一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按照《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0年版)》开展执法活动。探索委托乡镇执法制度,在桂溪、澄溪、高安等11个乡镇(街道)试行委托执法,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环境执法机制。二是提升监管规范性和透明度。建立案件处理五分离,案件材料书面移交、案件处理决定公示等行政执法工作制度,设立全程摄像独立询问室1间,确保行政执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三是加强关系群众切身生态环境利益领域执法。完善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开展启动水、大气、噪声、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等方面的专项执法检查,排查点位500余个。2021年,全年共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92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39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7份,共计罚款121.4041万元,追缴罚款84.566万元。四是优化和改进执法方式。主动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好“送技术、送方案、送政策”三送服务,开展企业守法培训3次,指导企业298家次,帮扶环境问题整改43个。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模式,常态化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将43家排污单位纳入在线监管,112家重点企业纳入移动执法系统“大数据”管理及“双随机”抽查。实施差别监管,严惩恶意违法行为,审慎处理轻微违法行为,约谈企业16家,座谈、挂牌督办问题8个,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除有法定依据外,不要求特定区域或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五是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机构职责,由垫江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县生态环境局名义,统一行使相关执法职能,事业编制30名,设支队长1名,教导员1名,副支队长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8名。建立环境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与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建立“联席会议、重大案件会商督办、信息共享”三大联动执法机制。2021年,召开联席会议3次,联合执法检查6次,收到检察院发出生态环境方面《检察建议书》3份,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罪”刑事案件1件。六是健全并落实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执法人员清理,对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未取得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目前,垫江县生态环境局及下属事业单位中,已经取得《重庆市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共42人。七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成立“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把普法任务落实至各科室站队,有效开展以案释法教育,编写以案释法案例1件。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牢固树立有权力就有责任、有权利就有义务的观念,确保法制理论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分发普法宣传资料3万余份、环保产品3000余个,落实宣传标语40余条,出刊《垫江环保》月刊7期,通过“两微一网”发布各类环境保护信息1800余条。

4.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一是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2018年11月挂牌成立垫江县环境污染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配设调解工作室1间,持调解证工作人员8名,已调解环境污染纠纷1件,及时有效地化解生态环境保护纠纷,宣传生态环保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二是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强化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健全行政复议机构,充实配备行政复议人员,推进行政复议应诉规范化,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2021年共受理审结行政复议案件1件,按照《垫江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我局自2021年8月1日起,不再受理行政复议案件。三是完善诉源治理机制。构建调解、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诉讼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纠纷解决机制。将调解工作贯穿于环境纠纷解决的全过程,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同时告知当事人进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及期限。2021年办理行政复议答复1件,行政应诉案件1件。邀请执法专家“以老带新”现场教学10余次,组织执法人员到人民法院旁听环境诉讼庭审20余人次,不断提升执法人员解决环境问题的水平,力争“将矛盾消解于未然,将风险化解于无形”。四是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严格执行政务、环境应急“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加强苗头性和敏感性信息收集甄别研判,主要负责人靠前指挥,按照“五个第一时间”和“属地管理、分级响应”要求,积极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维护社会治安良好秩序。2021年共接到12369环保投诉举报热线累计受理群众来电346件,回复率100%,处置回复网络舆情33件,未发生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事件。五是建立健全隐患风险防控体系。结合“两会一节”、汛期高温环境安全、建党100周年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坚持部门排查与企业自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县域内环境风险企业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完成隐患整改25条,督促企业定期开展隐患自查整改,录入隐患自查整改信息1600条,完成隐患整改114条。

二、存在的问题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需进一步增强,依法决策能力和水平需进一步提高。部分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不能满足当前依法治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需要。

(二)依法行政有待进一步规范,执行重大行政决策需进一步规范法定程序,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普法宣传效果需要进一步提升。普法宣传以传统方式为主,不能满足群众多样化学法需求,“互联网+”“小手拉大手”等依法治宣传新渠道拓展力度有待进一步强化,全面守法普法效果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按照“坚持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法治建设要求,加强干部职工环境保护知识和法律知识培训,强化法制观念,规范透明运行行政权力,切实有效保障人民权益。

(二)进一步加强宣教队伍建设,正确处理好执法和服务的关系,既要严格执法,又要热情服务,确实解决企业的难题,不断提高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树立宣教新形象。

(三)进一步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多形式进企业宣传相关法律知识,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提高企业人员守法意识,从源头上减少污染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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