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生态环境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年,县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2022年工作要点,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建设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2年工作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
1、推动学习宣传情况。一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将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二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培训主要内容,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有利时机开展学习,邀请市生态环境局专家来垫宣讲2次,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专题培训1次,将科学理论知识融入污染防治攻坚战实践,全力做好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
2、推动贯彻落实情况。一是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局长积极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扎实推动2022年工作要点落地落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确保法治建设工作见成效。二是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主动服务落实各项稳经济大盘政策措施,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三线一单”分区管控,积极为企业复工复产做好生态环境业务服务。加强医疗废物、医疗废水等处理处置等常态化疫情防控环境监管工作。今年我县累计安全处置疫情医疗废物824吨,未发生因疫情医疗废物处置不当造成的疫情感染和扩散,实现了全县医疗机构及设施环境监管和服务100%全覆盖、医疗废物废水及时有效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100%全落实。
3、推动解决问题情况。一是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坚持“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原则,以“垫小二•大众评审”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网络审批时限压缩80%以上,网上发布公告72次,远程评审建设项目环评17个、开展网络培训4次,完成环评和排污许可质量复核100%覆盖,1名同志获得生态环境部表彰。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减免78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管理,取消试生产审批环节,将项目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改为企业自主验收,实施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受理即办结以及环评和排污许可统一受理同步办理试点。三是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及收费项目。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均无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及收费项目,单个项目环评审批费用降低40%。实行首接负责、容缺受理及办理、限时办结机制,严格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增强企业与群众的满意度与获得感。四是深入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构建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连续4年开展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累计参评企业248家,参评结果在县政府网站公开。
(二)扎实高效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1、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坚持党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及科室协同配合工作机制,落实1名法制审核人员,扎实推进合法性审查。二是严格落实《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按流程审查本局制定(草拟)的《垫江县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垫江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报告》、《垫江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审查重新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县城区内规范腌腊制品集中熏制相关文件的函》、《垫江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等8件规范性文件。三是依法依规落实政务公开制度,严格执行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全面推行大气和水等环境质量、排污单位和环境执法等环境信息公开。2022年,我局已公开各类信息368条,通知公告69条,政务信息动态216条,政府采购招投标9条,环境保护信息62条,其他信息12条。
2、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一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适时修订《垫江县生态环境局管理制度》,做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常年聘请法律顾问1名,为重大决策和具体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二是制定并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修订《垫江县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推进生态环境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和回避等制度,凡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3、行政执法权责统一、权威高效。一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按照《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0年版)》开展执法活动。持续推动委托乡镇执法制度,在桂溪、澄溪、高安等11个乡镇(街道)试行委托执法,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环境执法机制。二是提升监管规范性和透明度,建立案件处理五分离,案件材料书面移交、案件处理决定公示等行政执法工作制度,设立全程摄像独立询问室1间,确保行政执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三是加强关系群众切身生态环境利益领域执法,完善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开展启动水、大气、噪声、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等方面的专项执法检查,排查点位750余个。2022年,我局已依法完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3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39件,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83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31份,共计罚款322.9万元,追缴罚款94.2万元,强制执行6件、行政复议6件、移送公安1件、查封(扣押)1件。四是优化和改进执法方式,注重说理式、“柔性”执法,主动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好“送技术、送方案、送政策”三送服务,开展企业守法培训2次,送法入企指导企业279家次,帮扶环境问题整改57个。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模式,常态化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将43家排污单位纳入在线监管,112家重点企业纳入移动执法系统“大数据”管理及“双随机”抽查,2022年以来,已上传452份现场检查记录单。实施差别监管,严惩恶意违法行为,审慎处理轻微违法行为,约谈企业14家,座谈、挂牌督办问题4个,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除有法定依据外,不要求特定区域或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五是建立环境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与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建立“联席会议、重大案件会商督办、信息共享”三大联动执法机制,2022年召开联席会议3次,联合执法检查6次,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罪”刑事案件1件。六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成立“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把普法任务落实至各科室站队,充分发挥执法部门、行业职能优势和主导作用,有效开展以案释法教育,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牢固树立有权力就有责任、有权利就有义务的观念,确保法制理论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分发普法宣传资料3万余份、环保产品3000余件,落实宣传标语40余条。
4、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一是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成立垫江县环境污染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配设调解工作室和持调解证工作人,已调解环境污染纠纷3件,及时有效地化解生态环境保护纠纷,宣传生态环保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二是深入推进行政复议机制,强化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健全行政复议机构,充实配备行政复议人员,推进行政复议应诉规范化,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2022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件。三是完善诉源治理机制。构建调解、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诉讼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纠纷解决机制,将调解工作贯穿于环境纠纷解决的全过程,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同时告知当事人进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及期限。2022年邀请执法专家“以老带新”现场教学6次,组织执法人员到人民法院旁听环境诉讼庭审10余人次,不断提升执法人员解决环境问题的水平,力争“将矛盾消解于未然,将风险化解于无形”。四是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严格执行政务、环境应急“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加强苗头性和敏感性信息收集甄别研判,主要负责人靠前指挥,按照“五个第一时间”和“属地管理、分级响应”要求,积极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维护社会治安良好秩序。2022年共接到群众投诉570件,已处理回复558件,其中12369环保投诉举报热线累计受理群众来电339件,回复率100%,处置回复网络舆情27件,未发生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事件。五是建立健全隐患风险防控体系,结合党的二十大、两会一节、汛期和连晴高温环境安全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坚持部门排查与企业自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县域内环境风险企业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完成隐患整改27条,督促企业定期开展隐患自查整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需进一步增强,依法决策能力和水平需进一步提高,部分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不能满足当前依法治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需要。
(二)依法行政有待进一步规范,执行重大行政决策需进一步规范法定程序,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普法宣传效果需要进一步提升,普法宣传以传统方式为主,不能满足群众多样化学法需求,“互联网+”“小手拉大手”等依法治宣传新渠道拓展力度有待进一步强化,全面守法普法效果需进一步加强。
三、2023年主要工作思路和打算
(一)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按照“坚持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法治建设要求,强化干部职工法制观念,规范透明运行行政权力,同时强化环境执法能力提升,进一步丰富和优化执法技术手段,为依法行政奠定坚实的保障基础,切实有效保障人民权益。
(二)进一步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加强干部职工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和法律知识培训,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既要面向社会广泛宣传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又要面向企业重点是问题企业送法入企,精准解决企业法制观念淡薄的问题,切实提高企业守法意识,促使其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三)进一步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正确处理好执法和服务的关系,既要严格执法、违法必究,又要热情周到、全力服务,确实解决企业的难题,不断提高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树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者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