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生态环境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县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2023年工作要点,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措施,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持续提高,环境法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建设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3年工作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
一是局党组书记、局长积极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二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7次,将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2023年局党组会研究法治方面工作3次;三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紧密结合,纳入领导干部职工理论学习的主要内容,通过职工大会、主题党日等有利时机开展学习;四是围绕“三月法治宣传月”、“六五环境日”等节日,广泛宣传宪法和环保法律法规,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法守法,今年以来,组织法治培训3次,发放“一法一条例”共200余册,播放法治公益广告、和宣传片及媒体宣传报道30余篇(次)。
(二)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情况
1.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坚持党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及科室协同配合工作机制,落实1名法制审核人员,扎实推进合法性审查;二是依法依规落实政务公开制度,严格执行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全面推行大气和水等环境质量、排污单位和环境执法等环境信息公开。2023年,我局已公开各类信息391条。其中通知公告2条,政务活动154条,政府采购招投标17条,预/决算8条、环境应急8条、监督检查40条、行政许可19条、行政处罚17条、环境管理48条、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情况50条、政策咨询问答库8条、政策解读2条、政策文件3条。其他信息15条。
2.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一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建立《党组会议事规则》,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制度》等26项局内部管理制度,做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常年聘请法律顾问1名,为重大决策和具体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二是制定并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修订《垫江县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推进生态环境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和回避等制度,凡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3.严格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按照《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3版延用2022年版)》开展执法活动;二是建立案件处理五分离,案件材料书面移交、案件处理决定公示等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启动水、大气、噪声、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等方面的专项执法检查,排查点位840余个。2023年立案查处24起,下达责令整改98起,下达处罚决定书19起,罚款105.7021万元,追缴罚款50.376万元;其中限产1家,申请强制执行4起,约谈4家企业,不予处罚6起。三是优化和改进执法方式,注重说理式、“柔性”执法,主动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好“送技术、送方案、送政策”三送服务,开展企业守法培训3次,送法入企指导企业364家次,帮扶环境问题整改98个;四是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模式,常态化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将13家排污单位纳入正面清单监管,180家重点企业纳入移动执法系统“大数据”管理及“双随机”抽查。
4.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成立垫江县环境污染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配设调解工作室和持调解证工作人,已调解环境污染纠纷2件,及时有效地化解生态环境保护纠纷,宣传生态环保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二是深入推进行政复议机制,强化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健全行政复议机构,充实配备行政复议人员,推进行政复议应诉规范化,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2023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件;三是完善诉源治理机制。构建调解、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诉讼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纠纷解决机制,将调解工作贯穿于环境纠纷解决的全过程,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同时告知当事人进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及期限。2023年邀请执法专家“以老带新”现场教学3次,不断提升执法人员解决环境问题的水平,力争“将矛盾消解于未然,将风险化解于无形”;四是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严格执行政务、环境应急“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加强苗头性和敏感性信息收集甄别研判,主要负责人靠前指挥,按照“五个第一时间”和“属地管理、分级响应”要求,积极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维护社会治安良好秩序。2023年共接到群众投诉494件,已处理回复485件,其中12369环保投诉举报热线累计受理群众来电235件,回复率100%,处置回复网络舆情50件,未发生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事件。
5.依法预防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一是强化隐患排查。今年以来,以“两会一节”、高温汛期等环境安全专项行动为支撑,累计排查环境风险企业180余家次,督促企业开展风险隐患自查2000余家次,发现并整治隐患242个。二是强化先期介入。完成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修备案70家,开展环境应急管理培训180余人次,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演练1次,有效提升我县应急人员能力素养,切实提高全县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水平。三是强化物质配备。补充配置无人机、应急供电设备、吸油毡等环境应急物资。并在2023年3月成功举办全市“以案促建 提升环境应急能力”现场会。截至目前,我县连续18年未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6.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执行容缺受理、容缺办理、首问负责等机制,梳理减少报件材料;二是压缩审批时限,将环评常规审批的时限压缩到1个工作日(法定公示期除外),畜禽养殖等告知承诺制项目在受理后立即出批复。当前办理的12项审批事项由原有的265个工作日压缩到34个工作日,总体缩减率提升到87.2%;三是严格对照重庆市生态环境系统助企纾困稳住经济大盘十一条政策措施落实惠企政策,全面宣传推广“建设项目选线选址环境准入自助查询系统”APP和“扫码办事”等服务,审批事项“一扫可查”“一点即办”,实现“全程网办”“全渝通办”;四是持续转变服务方式。变“坐等”被动接件为“上门”主动服务,定期清理指导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备案项目和新开办市场主体完善环保手续。动态更新环境准入政策包,主动对接招商、园区等单位研判30余个拟招商项目环境准入,促进绿色招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党组班子成员履行推进法治建设“一岗双责”职责需进一步增强,依法决策能力和水平需进一步提高,部分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不能满足当前依法治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需要。
(二)依法行政有待进一步规范,执行重大行政决策需进一步规范法定程序,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普法宣传效果需要进一步提升,普法宣传以传统方式为主,不能满足群众多样化学法需求,“互联网+”“小手拉大手”等依法治宣传新渠道拓展力度有待进一步强化,全面守法普法效果需进一步加强。
三、2024年主要工作思路和打算
(一)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按照“坚持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法治建设要求,强化干部职工法制观念,规范透明运行行政权力,同时强化环境执法能力提升,进一步丰富和优化执法技术手段,为依法行政奠定坚实的保障基础,切实有效保障人民权益。
(二)进一步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加强干部职工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和法律知识培训,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既要面向社会广泛宣传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又要面向企业重点是问题企业送法入企,精准解决企业法制观念淡薄的问题,切实提高企业守法意识,促使其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三)进一步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正确处理好执法和服务的关系,既要严格执法、违法必究,又要热情周到、全力服务,确实解决企业的难题,不断提高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树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者新形象。
垫江县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