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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8916C/2021-0034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2-20 [ 发布日期 ] 2021-12-20

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深入推进河长(湖长)制

整改责任单位

垫江县

整改目标

一、推动思想认识更加深化。全县有关部门和各级河长自觉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河长制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切实增强。

二、推动督促指导更加深入。河长制督促指导的制度更加完善、措施更加具体、方式更加丰富,推动河长制“有名”“有实”。

三、推动河长履职更加务实。各级河长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增强,履职能力和河库管理保护知识不断增强,河长职责更加明晰,定期巡河、及时发现和协调处置问题成为常态。

四、推动“一河一策”方案更加精准。“一河一策”方案审查更严、质量更高,河库管理保护的问题、措施、任务具有操作性和针对性,河流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持续解决。

整改措施及成效

措施:一、认真学习领会,深化思想认识。县级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要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和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理念,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大政治意义和实践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把全面推行河长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强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深入推进落实河长制,坚决把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落实在重庆垫江大地上。

二、强化责任落实,协同抓好整改。强化落实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主要内容的河长制责任体系,全面推动落实县、乡镇(街道)“双总河长制”和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河长体系,进一步完善县级河(库)长组织体系;严格落实关于各级领导干部将履行河长责任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进行对照检查的要求。

三、加大督促指导,推动整改落地。持续落实重庆市总河长第1号令、第2号令,运用督办函、交办单等形式推动河长交办督办机制落实,加大河长制落实情况督促指导。开展巡河台账核实抽查,对县级河长巡河发现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定向督促责任单位推进整改,纠正巡河不查河现象。制作《河长制工作手册》向各级河长发放,开展对乡镇(街道)河长办工作培训。总结经验、结合实际完成11条县级河流20212023年“一河一策”修编工作,并加大对乡镇(街道)“一河一策”编制指导,防止“一河一策”方案不严不实,确保一河一策管实用、起实效。

成效:一、我县分别于2020316日、79日,20212193次召开总河长会议,县级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大政治意义和实践意义,深入推进落实河长制。

二、于202083日优化调整县级河库长组织体系,发文予以明确;18名县级河库长、187名镇级河库长均在民主生活会上对照检查河长制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推动河长制“有名”“有实”。

三、2019年发现三排问题145个,整改完成145个;2020年发现三排问题39个,整改完成39个;2020年、2021年分别书面交办问题7个、5个;20202021年发出县级河库长巡河情况通报16期,发出镇村级河长巡河季度通报3期;推动河长履职更加务实。完成《河长制工作手册》印刷并送至18名县级河长、26个乡镇(街道);分别于2020810日、2020818日、202123日、2021520日召开河长制工作培训会,提高河长履职能力。完成9条县级河流“一河一策”方案编制,经专家评审、河长审查后于113日由县政府印发,推动“一河一策”方案更加精准。

整改时间

20198月至202112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程小琴:7460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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