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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8916C/2022-0028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12-29 [ 发布日期 ] 2022-12-29

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问题:危险废物非法转移问题依然突出。

意见建议:强化危险废物监督管理。

整改责任单位

垫江

整改目标

202212月底前,建成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试点和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项目,健全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有效遏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行为。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整改措施

(一)提升危险废物监管能力。积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会,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应用培训会,同时定期组织辖区危险废物培训会,加强对辖区范围内重点产废单位、经营单位、固体废物领域管理等相关人员的指导培训。2020年开展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宣传贯彻工作,增强企业守法意识和主体责任,提高管理水平。

(二)完成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试点工作。进一步健全和优化我县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体系,解决辖区企业和非工业源危险废物收集处置难的问题,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及时、规范收集处置,督促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试点单位按时保质完成建设。

(三)完成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建成设计日处理能力5吨的医疗危废无害化处置设施,督促指导处置单位完善相关手续,保证生产设备和环境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保障突发疫情、设施检修等期间医疗废物得到及时处置。

(四)实施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结合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排污许可、固定污染源申报登记等信息,以机动车维修、家具制造等危险废物产生量小、管理较为混乱的行业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全过程管理情况,依法严肃查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非法填埋和非法转运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

(五)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严格按照《重庆市危险废物“十三五”规范管理督查考核》(渝环〔2017222号)有关要求,持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检查,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及产废量大于100吨的重点产废单位全面实施精细化管理,督促落实危险废物“一物一码”全过程监管,全面实现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电子化管理。

(六)建立健全协作机制。生态环境、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卫生健康、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应急等相关部门加强协作,信息共享,强化废品收购、动物防疫、机动车维修、危险废物运输、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等工作的联防联控机制。

二、整改成效

(一)抓培训、强意识。一是集中组织培训。通过聘请危险废物管理专家现场集中授课或通过视频接受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5次,培训正向管理部门及企业管理人员约200人次;二是分行业培训。行业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培训8次,培训人员约1000人次。如县卫生健康委不定期组织医疗机构负责人及环保工作人员针对医疗废物废水管理相关培训4次,培训人员约800人次;三是上门服务。县生态环境局组织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20余人次深入乡镇、街道、重点企事业单位开展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宣讲20余场、免费发放资料300余册。通过不同形式、不同方式、多角度的培训,群众环保意识不断增强,企业守法意识显著提高,危险废物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上台阶,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二)强基础、补短板。建成危险废物综合收集贮存转运点1个、专项收集点2个(废机油废铅蓄电池各一个)、利用处置及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企业各1家,确保辖区危险废物及突发疫情医疗废物得到及时处置。

(三)立机制、建台账。结合危险废物年度申报和管理计划,动态建立危险废物“五个清单”,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清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清单、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清单、危险废物重点单位贮存设施清单。审核纳入清单的单位在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执行管理计划、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经营情况等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四)抓落实、促管理。一是通过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申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二是督促产废单位提供危险废物转移处置合同报县生态环境局备案,并将备案情况挂网公示,提高公众参与度;三是强化现场监管,对未按期提供危险废物转移处置合同的单位作为重点检查对象,除常规检查外,重点检查危险废物产生量是否准确、贮存时间是否超期、转移处置是否合法,有效杜绝了非法转移处置行为发生。

(五)强联动、严执法。截至2022年底,我局会同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连续三年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执法行动,以铝灰、废矿物油、含喷涂工艺的家具制造、废旧机动车拆解等危险废物产生量小、管理较为混乱的行业为重点,出动检查执法人员900余人次,共检查涉危险废物企业345家次,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7份,依法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3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公安立案侦查14件,查封扣押4件。

整改时间

2020年10月至2022年12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程小琴 7460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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