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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8916C/2024-0005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6-28 [ 发布日期 ] 2024-06-28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重庆在行动】垫江232家企业签订《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协议》

2024年5月27日,县交通运输委开展维修行业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检查。

行动中,县交通运输委通过现场勘查、调查询问、查看资料等方式,仔细核查汽修企业油水分离池建设、危废安全处置协议、危废管理制度、危废产生源台账等7个方面情况,要求企业建立危废管理制度、建立危废产生源台账、规范张贴危废标识、分类贮存等措施,做到“防雨、防流失、防渗漏”,对维修废物进行规范、有效、妥善处置。

目前,我县已有232家维修企业(业户)与有资质的危废回收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协议》,并有18家企业修建了油水分离池,有效防止了危险废物产生环境污染问题,全县未发生一起涉维修企业危废的投诉和案(事)件,有效助力了生态环境保护。

“随意排放贮存的危废在雨水、地下水的长期渗透、扩散作用下,会污染水体和土壤,降低地区的环境功能等级。”县交通运输委副主任关坤杰说,下一步,县交通运输委将持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持续对维修行业开展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督促指导,同步开展常态化安全教育,把安全处置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升维修行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消除环境风险隐患,保障我县生态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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