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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8916C/2025-0001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5-01-24 [ 发布日期 ] 2025-01-24

垫江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解除2025年第2次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 知

垫江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解除2025年第2次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市生态环境局空气质量预报,我县空气质量预报为良。按照垫江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版)》(垫江府办发〔2022〕57号)有关要求,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决定解除我县重污染天气区域黄色预警,自202512410点终止级应急响应。




垫江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垫江县生态环境局代章)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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