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解除2025年第3次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
垫江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解除2025年第3次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的建议函》《垫江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版)》(垫江府办发〔2022〕57号)有关要求,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决定解除我县2025年第3次重污染天气区域黄色预警,自2025年12月20日18点终止Ⅲ级应急响应。
垫江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垫江县生态环境局代章)
2025年12月20日